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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永跃科技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近两个月来,公司已收到两封因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而被监管部门警告的信。
涉嫌违法信息泄露
10月11日,永跃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公司立案及其他法律法规。
永跃科技表示,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刚刚收到因违规泄露信息而收到的警告信
值得注意的是,近两个月来,永跃科技因信函披露违规等原因,已连续两次收到监管罚款。
首先,9月18日,公司因违反信函披露规定,收到江苏证监局警告函。 据了解,今年8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跃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昌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同意销售5000架无人机其合同总金额为3亿元。 同日,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分别约定了上述《销售合同》生效的条件。
经查,永跃科技在8月28日披露《重大合同签订公告》时、9月5日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时均未披露上述补充协议。披露。
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不完整,且公司董事长陈翔未勤勉尽责,确保公司依法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永跃科技、陈翔采取出具警告信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其次,8月10日,因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司法冻结情况,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陈翔被采取警告信监管措施; 并因2020年、2021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不足,导致利润总额多报,责令公司改正。 采取监管措施,对董事会秘书朱水宝出具警告信。
3亿合同不到一个月就“没了”
此外,令人不解的是,永跃科技在9月18日披露监管罚款的同时,还发布公告称,前述涉及信函披露违规的3亿元无人机合同被终止,而这距离合同签订不久。 。 时间过去了不到一个月。
对于终止合同的原因,公司表示是由于计划调整交易内容等因素。 并强调,原合同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跃的日常经营合同,原合同的终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 目前,原合同尚未正式履行。 原合同的解除,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永跃科技专注于以不饱和聚酯树脂为基础的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主要从事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其产品包括不饱和聚酯树脂、聚氨酯和可发性聚苯乙烯。
从财报数据来看,公司近年来业绩不佳。 2022年营收2.96亿元,同比下降25.21%; 归属于母公司净亏损3970.35万元,同比下降717.66%。 今年上半年,营收增长但利润未增。 期内营收1.48亿元,同比增长11.25%; 净亏损1752.47万元,同比下降246.74%。
不过,第二季度公司股东数量有所增加。 Wind显示,截至6月底,永跃科技股东总数达到1.23万户,较一季度末增长17.34%。
股价方面,截至10月11日收盘,其交易价格为7.21元/股。 自8月18日以来已下跌逾31%,市值缩水至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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