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9月28日,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保障性住房相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公告》),建议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限制。 、减按1%征收契税等多项税收优惠措施,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
中国指数研究院研究副主任徐跃进表示,保障性住房是我国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预计未来各地从改善民生、扩大投资的角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将利好房地产行业。 注入新活力,带动相关上下游产业稳步发展。
当天,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14项减税降费政策,不仅延伸、优化、完善了已出台的政策,而且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谋划出台了新的举措。
保障性住房建设迎减税降费“大礼包”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 是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促进保障性住房发展的重要举措。 建立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的重要举措。
9月28日,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为重点的减税降费措施:
《公告》提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征保障性住房管理单位涉及的保障性住房印花税和保障性住房购买者涉及的印花税。 商品房等开发项目中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照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建筑面积。
《公告》提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将旧住房转让为经济适用住房且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公告》提出,对保障性住房管理单位回购保障性住房并继续作为保障性住房使用的,免征契税。 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减按1%征收契税。
《公告》还提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免征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包括人防地下室搬迁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13项减税降费政策实施至2027年底
当天,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14项减税降费政策,不仅延伸、优化、完善了已出台的政策,而且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谋划出台了新的举措。 除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税收支持无期限外,其他13项减税降费政策均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其中,为支持和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发挥积极作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额贷款公司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指出,继续落实小额贷款公司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相关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为支持企业改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相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中明确重组》称,相关土地增值税政策公告将继续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原企业投资主体继续存在的,转让或者变更房地产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由原企业转为合并企业。 相关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为支持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金融机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金融机构向农民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税。 相关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 ① 本网所刊登文章均来自网络转载;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 ② 如果您对稿件和图片等有版权及其他争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关删除 ③ 联系邮箱:2158581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