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形式初审是对申报药品是否符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请要求以及药品信息完整性的初步审查。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实行企业申报制度。 国家医保局根据当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计划,确定申报条件和要求,各申请人自愿申报。 对药品申报材料进行初步正式审查,一方面可以确保申报药品符合申报要求,另一方面可以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并根据规定与有关方面核实部分材料的真实性。工作需要。 有利于确保提供给专家的信息更加准确和完整。
进入医保也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管理暂行办法》和《2023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调整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保险药品目录分为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审定。 评审、谈判、投标等,正式评审只是其中之一。 药品通过初步正式审评,并不意味着该药品已进入医保目录,而仅意味着该药品经审评符合相应的申报要求,初步获得了参与下一步审评的资格。
国家医保局表示,一些价格相对较高、明显超出基本医保范围的药品通过了初步正式审评,仅意味着该药品符合申报要求,获得了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此类药品最终能否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还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过程。 那么独家药品需要谈判,非独家药品需要招标。 谈判或竞标成功后才能列入名单。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情况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确定最终通过正式审评的药品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随后,将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推进专家评审、谈判、招标等后续工作。
促进创新药快速释放
6月29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工作方案》和《2023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引》。 这意味着新版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 此前,国家医保局表示,力争11月完成谈判并公布结果。
根据申报指南,6月30日仍然是目录外新药和新适应症的时限。 儿童用药、罕见病治疗药物仍享受政策优惠,此类药品未设定审批时间。
根据申报指南,目录外的西药和中成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新仿制药,因生产变更、重新注册等原因单纯改变通用名的药品除外; 符合条件的新冠药品、抗病毒药品可按程序申报;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更,且该变更已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仿制药; 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
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方面,与2022年相比,增加了申报范围“协议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且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因为适应症或功能、主治与医保支付范围不符的,主动申请协商药品调整支付范围”。
东亚前海证券认为,除了继续支持新冠治疗相关药物外,国家对创新药物的支持明确,有利于创新药物快速扩张,将带动同类企业快速成长。 同时也可以发现,医保对儿童药品、罕见病药品给予了充分关注。 目前,这两个领域国内发展较为薄弱,需要政策面的大力支持,推动行业快速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创新是药企的核心竞争力。 创新药进入医保后,将实现体量快速增长。
东亚前海证券表示,创新药板块经过近一年的调整,泡沫挤出相当充足,价格也相对较高。 建议关注研发管线丰富、产品临床价值高、商业化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具有国际化布局的生物科技公司和在儿童药物研发方面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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