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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股金地股份上市首日,限制性股票就被用于融券。 战略投资者是否应借出限制性股票作为融券来源再次引发市场争论。
金地股份发行价为21.77元。 9月1日上市首日,股价最高触及61元,收盘于48.27元。 数据显示,当日融券卖出458.32万股,占流通市值的9.346%。
投资者融券的来源包括,一是证券公司自有持仓,二是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借款,其中涉及再融资业务。 证券、金融公司向合格持有人借入转融通标的证券,再转融通给证券公司,供其客户进行融券交易; 再融资业务的运作模式是集中授信模式,由证券公司和财务公司独家提供,形成投资者——证券公司和证券公司的业务模式。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当承诺持有本次配售证券不少于十二个月; 在承诺持有期限内,可以向证券基金公司申请借出配售所得的证券。 金地股份战略配售信息显示,金地股份资管计划1号、2号共获配470.09万股,锁定期为12个月。 通过设立专项资产,战略投资者为发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 管理计划,被市场猜测为参与再融资业务和借贷证券的主要主体。
现在有人认为,这个资管计划是通过融券做空自己。 笔者认为,这是一个严重的误解。 如上所述,通过融券借出股票和卖空股票根本不是一回事。 出借主体是资产管理计划,融券做空主体是证券公司的投资者客户。 此外,为了防范道德风险,沪深证券交易所在《融资融券交易实施规则》中明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不得以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开展融资融券交易。 ; 战略投资者在承诺持有期限内不得借钱出售上市公司股票。 目前可能不存在这方面的系统漏洞。
有人认为,战略投资者通过再融资渠道提前减持,限制性股票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所谓限制性股票,是指短期内限制在证券流通市场流通的股票。 限制性股票包括因IPO形成的限制性股票、因定向增发形成的限制性股票等。从字面上看,限制性股票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 但在实际操作中,限售股东通过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流通权。 例如,在金地股份的上市公告中,资管计划承诺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在目前的监管环境下,战略投资者“持有”的承诺可能不包括“不借出”,而“借出”并不意味着“不持有”,因为借出的股票未来会返还给原主人。 只要股票所有权不转移,就满足限售要求。
如果出借股票的战略投资者与做空投资者没有任何关系,并且股票能够如期归还,那么战略投资者出借证券的操作虽然不会达到提前卖出套现的效果,但可以只能从中赚取一些利润。 债券利息。 当然,如果出借股票的战略投资者与做空投资者存在关联,这可能会涉及违法违规问题。 至于借出股票是否改变了“限制性股票”的性质,各方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值得理论探讨。 但有关部门基于抑制新股初期炒作的积极作用,允许战略投资者出借限制性股票。 ,还是值得尝试的。
9月1日通过融券做空金地股票的投资者或许获得了更大的利润。 如果他们以高价卖出证券,并以低价买入股票,并在下一交易日偿还证券,就可以实现套利。 钱从哪里来? 主要是当天新增看多投资者的冲动追捧。 出现这样的情况,投资者炒新股的冲动也会减弱。 这正是战略投资者借出股票的效果。 赔钱炒新股的人不应因此归咎于战略投资者,而应反思追求高价炒新股是否理性,是否是不顾股票内在价值而盲目炒作。
当然,证券借贷投资者可能并不总是像本例那样幸运。 如果融券是低位卖空,或者多头利用资金实力推动挤空,股票大涨而融券无法补充抵押品,则仓位可能会被强制平仓。 这会导致巨大的损失。 通过融券卖空,你能赚到的最多的钱就是股票市值,但你能损失的金额没有上限。 另外,融券需要支付大量利息,操作心理上有一定的包袱。 做空成功的概率可能没有想象的那么高。
总之,战略投资者出借股票符合现行规则。 这是完善市场价格发现机制的有益尝试,不应被有关方面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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