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匡旭表示,发生消费纠纷怎么办是每个消费者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 敢于无忧消费,就必须有公平、高效的维权渠道。 《条例》完善了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首先,注重源头协调。 与经营者协商结算,对于消费者来说是最便捷的方式,对于全社会来说也是最经济的方式。 经营者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人。 《条例》要求经营者实行一级责任,“谁销售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 消费者有权直接联系卖家和服务提供商。 鼓励预付款。 商场、平台、景区等在商家拒绝履行责任时,将向消费者垫付费用。 引导线上纠纷解决,目前全国16.6万家企业已入驻全国12315平台,提前调解成功率达53%,比传统调解快近10天,提升维权体验。
二是强化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规模大、涉及面广,解决了大量纠纷,深受群众信赖。 该法将行政调解作为纠纷解决渠道,让政府帮助消费者解决纠纷,真正解决案件,而不仅仅是查处违法行为。 《条例》首次规定,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经营者与消费者同意调解的,应当按照职责及时调解,这也体现了“谁在谁在”的导向。指控保护了他们的权利。” 还规定了投诉受理的要求、时限、委托调解、鉴定检测等程序。 比如,涉及多人的重大、复杂消费纠纷,可以纳入政府抽查,“一次查明,一件解决”,这也缓解了消费纠纷。 读者经常反映评估昂贵且困难的痛点。
最后,规范消费者索赔。 消费者纠纷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隐忧。 市场监管总局始终畅通申诉渠道,支持社会监督,落实举报奖励。 “打击假冒伪劣,人人有责。” 但近年来,恶意索赔泛滥,破坏营商环境,滥用公共资源,阻碍普通消费者维权。 其中有的因诱骗、调包、伪造等行为被公安机关抓获。 他们中的一些人以“碰瓷”为业,赚取暴利。 去年,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投诉1740.3万件,人均投诉1.8件,有的投诉3000余件。 消费者和经营者都是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双方必须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在法治范围内开展民事活动。 《条例》首次规定投诉举报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以欺诈、敲诈勒索等手段获取赔偿的,必须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惩罚性赔偿和行政处罚制度要准确运用,避免“小错大赔”、“小错重罚”。
匡旭指出,人民有盼望,政府有作为。 小需求,关乎大民生。 市场监管总局将不断完善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不断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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