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据上海金融官方微信消息,近日,上海市委金融办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部署要求,发出优化股权投资机构和行业服务的通知。 《上海市股权投资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推动股权投资要素集聚,支持浦东新区、黄浦区、静安区、徐汇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临港新区等八个地区创建股权投资集群,并同步公示各股权投资集群“一站式服务”部门名单、区级政府引导基金名单及相关扶持政策,促进股权投资相关市场主体对接,营造良好生态圈。支持股权投资行业发展。
下一步,上海市委金融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若干措施》的相关要求,支持股权投资集群加强综合服务,制定出台早期投资、小额投资的技术激励措施。扩大区级政府引导资金规模,支持CVC、S基金落实政策措施、投资退出阶梯绩效奖励补贴等。城市协同不断细化和优化“众筹”全流程和服务“投资、管理、退出”,吸引更多投资机构落户上海、谋求长远发展。 ,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
根据《若干措施》,股权投资集群的建立将提供诸多便利:
鼓励股权投资集聚地区新设(搬迁)股权投资机构。 股权投资集聚区金融工作部作为新设立(迁入)的股权投资机构一站式服务部门,公布办理渠道,指定专人负责,并对申请人申请提供对接指导材料及其他准备事宜。 符合《条例》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的新设(迁入)申请,应当自批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申请材料齐全。
建立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快速通道机制。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设立新的股权投资基金,由股权投资集聚区直接向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具函件,无需报市相关部门。 申请材料齐全的,股权投资集聚区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函件。
同时,《若干措施》还对股权投资集聚地区提出了要求:
加强股权投资集聚区综合服务。 股权投资集群设立不低于100亿元的区级政府引导基金,建设综合服务等功能平台,强化股权投资机构在房屋租赁、购买、实施投资项目、集聚人才等方面的综合服务保障。
股权投资集聚区应当制定投资奖励政策,对在投资区域认定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工作2年以上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业务团队进行奖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尽早投资小额技术。
推动政府引导基金、母基金、市国资等加大对CVC基金的投资力度,股权投资集群为CVC基金发展提供支持。
大力推动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发展。 支持各类主体在上海发起设立S基金。 股权投资集群建立S基金新设立(迁入)绿色通道,为S基金落地运营提供配套政策支持。
近年来,上海不断完善股权投资体系建设,各区在吸引股权投资机构入驻、为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企业股权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
浦东新区金融局公布的《浦东股权投资业高质量发展十一条措施》提出,为加快浦东股权投资机构设立,对新设立的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机构,要求,申请材料齐全后,五项任务 一日内完成辖区内办理手续; 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新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浦东新区将在申请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直接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函件。
《静安区加快吸引培育创新型龙头企业打造高水平产业集群的若干政策》要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优先支持并积极引导创新企业申请并享受相关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充分发挥区级产业引导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区重点产业和科技企业。 鼓励创新型企业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境外重点板块上市,不断提高创新型企业发展能力。
《徐汇区科技金融示范区建设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措施》支持企业股权融资。 企业首次获得机构投资者股权投资的,确定实际投资金额的5%不超过200万元。 袁的支持。 企业后续获得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的,确定最高支持金额为实际投资金额的2%,不超过400万元。
文字来源:上海金融官方微信、上海市政府官网、上海浦东新区、静安区、徐汇区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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