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中国基金报记者 李树超
4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与此同时,中证、国信、万得、商道纵横、中诚信等五家指数和ESG评级机构积极响应,参照《指引》,持续加强ESG评级体系建设。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一系列比较分析报告,助力上市。 企业和市场主体应深入了解《指引》与境外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的异同。
根据三大交易所《指引》要求,报告期内连续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的公司,以及同时在境内外上市的公司,应当按照《指引》的要求披露“可持续发展”。 同时,《指引》明确了上市公司的披露内容和披露原则,要求财务重大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应重点关注“治理”四大核心内容-战略-影响、风险和机会管理-指标和目标”分析和披露。
市场各方高度肯定《指引》出台的积极意义。 业内人士认为,《指引》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质量,凸显优质公司的投资价值,有利于资本市场吸引更多境内外中长期资金。
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大交易所正式发布《指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中国证监会要求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要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 在证监会指导下,上海、深圳、华北三大交易所于4月12日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
此次正式发布的《指引》共6章63条,明确了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信息披露框架,并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三个方面设置了21个具体议题。 主要内容如下:
从报告主体及披露时间看,报告期内连续纳入上交所180、科创50、深交所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的公司以及境内外上市公司同时,应按照指引要求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 ”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可持续发展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按照《指引》编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年度报告。 报告主体、报告期间应当与年度报告一致。 始终如一。
披露遵循双重重要性原则。 上市公司应当结合自身行业和经营特点,在《指引》设定的议题中识别各议题是否预计对公司的业务模式、经营情况、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融资方式和成本是否产生重大影响(财务重要性),以及公司在相应问题上的表现是否会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影响重要性),并解释分析重要性的过程问题。
在重要问题披露框架方面,应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与机会管理——指标和目标”四个核心内容,对具有财务重要性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分析和披露。 应按照《指引》对特定主题的相关规定进行主题披露,以便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充分了解上市公司为应对和管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所采取的行动。
具体来说,在环境、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三大方面,环境信息公开章节设置了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能源利用、循环经济等8个主题; 社会信息公开 本章设置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创新驱动、员工等9个专题; 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信息披露章节包括利益相关者沟通、反不正当竞争等4个主题。
在过渡安排方面,《指引》规定,应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应于2026年4月30日前披露按照《指引》规定编制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企业应提前做好相关技术、数据、内部治理等工作安排,鼓励上市公司提前适用《指引》规定披露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指引》还规定了缓解措施。 上市公司无需披露首个报告期相关指标同比变动情况; 对难以定量披露的指标,可以进行定性披露,并说明无法定量披露的原因。 相关指标已于前期定量披露。 指标除外。
据悉,2024年2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沪深三证券交易所发布《指引》并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发布后,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并被国内外媒体积极报道。 咨询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80余条。
对于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到的建议,证监会和沪深北三交易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大部分已充分吸收采纳。 一些重要的修改包括:一是明确不同重要性事项的披露要求。 二是增加选题细节。 三是对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作出过渡安排。 第四,适当放宽一些披露要求。 五是完善具体披露要求和书面表述。
评级机构积极回应
中国上海同乡会发布支持报告
《指引》发布的同时,中信建投、国信证券、Wind、商道纵横、中诚信国际等指数和ESG评级机构也积极响应。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简称“中沪协会”)发布《与境外公司合作指引》。 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系列比较分析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等ESG评级机构紧密遵循交易所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的要求,积极将指引内容纳入ESG评级体系,持续强化ESG评级工作。国内ESG评级体系建设。
同时,为便于上市公司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指引》,了解《指引》与境外相关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或规则的异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了一系列《指引》及境外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 提供对比分析报告,供上市公司和市场各方参考。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将《指引》与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SSB)、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等境外相关信息披露标准和规则进行对比分析,并形成了系列报告。 ,帮助上市公司特别是多地上市公司降低信息披露成本,同时增强境内外投资者和相关主体对《指引》的认识和理解。
下一步,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上海、深圳、北京三所证券交易所将提供市场培训等服务,及时制定更加详细的信息披露指引,为上市公司提供具体指导落实《指引》规定,支持相关部门做好ESG评级、指数开发和投资工作,将进一步增强正向激励,推动构建良好的可持续生态。
此外,三所还将结合《指引》实施情况,及时评估并扩大强制披露主体范围,推动更多上市公司披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信息,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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