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过渡期安排方面,《指引》规定应当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按照《指引》规定编制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4月12日,在证监会指导下,沪深北三地交易所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货币政策要持续用力、乘势而上央行回应多个热点问题:房贷利率、人民币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