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5月24日下午,国家金融监管局发文提醒民众警惕“套路运输”、“套路贷”等各类诈骗贷款风险。国家金融监管局称,近期,一个诈骗团伙以“零首付”虚假宣传购车贷款,用言辞诱导求职者申请购车贷款时“入伙”或缴纳加盟费,提醒消费者识别非法金融广告,警惕不当诱导。
监管总局发文警示货车司机谨防“零首付”骗局
今天下午,国家金融监管局在官网发布消息称,近日,一个诈骗团伙以“零首付”虚假宣传贷款买车,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在网上发布“高薪招聘”、“实习”等虚假信息,如成立空壳货运公司,用精心编辑的文字诱导求职者申请贷款买车“入职”或缴纳加盟费。求职者提车后,遇到求职难、还车难、退款难等问题,最终非但没有得到预期收入反而背负了巨额债务。类似骗局还借招聘之名,以岗位要求、培训费、材料费、押金等名义诱骗求职者收取各种费用,甚至通过贷款平台诱导求职者缴纳相关费用。
国家金融监督局还发出5点重大提醒。
第一,慎重决定是否申请贷款。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通过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官网、社交媒体等渠道交叉核实招聘信息,拒绝各种广告诱惑,警惕超出合理范围的高薪福利、高额回报承诺、“零首付”购车贷款等。
二、签订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贷成本,警惕不断变化的格式条款陷阱,不要在他人诱惑或怂恿下贸然签订合同,不要随意授权他人代为办理,防止因错签、错贷造成财产损失。
第三,申请贷款前一定要确认贷款机构是否有放贷资格。接到金融机构的征信电话时,要如实回答问题,避免在他人诱导下提供虚假信息。
四是谨慎使用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等网络平台。使用互联网平台办理贷款时,应仔细阅读页面提示,了解相关法律后果,慎重进行人脸识别或电子签名等操作。
五是警惕“免费”、“零首付”、“限时”等营销术语和促销手段。小心识别非法金融广告,警惕不当诱导,拒绝过度负债,培养理性消费观念。签订借贷合同后,应珍惜个人信用,按约定按时还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表示,消费者如发现涉嫌诈骗犯罪线索,应及时报案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车贷需谨慎,重庆近期也发布类似警示。
今日财联社记者发现,今年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重庆监管局也对汽车“零首付”陷阱发出了警示。
4月29日,重庆金融安全卫士微信公众号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重庆监管局提醒消息称,近期有消费者反映,通过网络平台应聘时,被物流公司以“高薪”招聘货车司机的信息吸引,被骗入职后,遭遇高价购车贷款、缴纳会员费等一系列套路。结果,应聘者不仅遭受财产损失,还背上巨额债务。
重庆监管局指出,犯罪分子以“某某物流公司”、“某某货运平台”等名义在各大招聘网站上发布货车司机招聘信息,以极低的入职门槛诱骗受害人应聘。受害人被骗上岗后,犯罪分子会要求受害人购买指定型号的货运车辆,否则不能运输货物。同时声称可以“零首付贷款买车”、“买车不用交上牌费”、“随时退车还车”,诱导受害人办理贷款或融资租赁,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在指定经销商处购车,使受害人负债累累。若受害人提出退车申请,犯罪分子会以“单方违约”为由索要高额违约金,甚至利用受害人对买卖、融资租赁、抵押等民事法律关系不了解,强行收回车辆。
对此,重庆监管局发出三点提醒:一是明确合同内容,加强风险辨识;二是明确自身需求,审慎办理业务;三是如遇上骗子,及时报警。
此外,据国家金融监管局官网消息,该局今年已在首页两次发布风险提示,除了本次“套路贷”预警外,5月11日,该局还发布了金融领域“代理人维权”风险的警示。
国家金融监督局表示,近年来,以“减免债务”、“代理退保”等为代表的金融领域“代理维权”乱象持续蔓延,有的形成有组织的黑色产业链和不法利润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国家金融监督局发布消费者维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表达诉求,依法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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