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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文
合肥市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加快构建房地产开发新模式,更好满足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落实住房购房补贴。 2024年5月15日(含)至2025年5月14日,对我市所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给予房屋总价1%的购房补贴; 对在本市户籍的有两个孩子及以上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住房总价的1.5%给予住房补贴; 新公民、城市农民、城市公共服务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照住房总价的2%给予住房补贴; 新购车位(图书馆)的,给予车位(车库)总价3%的购置补贴;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或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一年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购房者,按新建商品房总价的2%给予购房补贴商品房。 上述补贴标准,单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上述补贴政策由新建商品房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按照不重复的原则落实。 各地将根据辖区实际,出台配套细则和认定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 购房时可同时发放家电券、汽车券、燃气及充电券、餐饮券、超市百货券等。 鼓励房地产企业加大优惠力度,惠及购房者。
在本市合法取得商品住宅房产的,个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向房产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2、优化销售政策。 城镇商品房项目不再通过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由企业自主销售。 全面取消底价差价限制,优化调价机制。 优化调整企业与自有营业场所的比例政策。 支持自有租赁住房整体流转。 支持企业采购办公场地。 对在我市新建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按照我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优化车位(库)与住宅同步销售政策和车位(库)加购政策。
3.促进二手房市场流通。 全面实施住房核定,规范住房发放。 优化资金托管,确保交易安全。 进一步推动存款转移,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充分发挥二手房交换平台作用,落实交换房契和税收等优惠政策,帮助有需要的群众便利交易。 落实住房置换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居民住房置换。 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
4.支持“卖旧买新”。 引导行业协会探索建立新房、二手房便捷兑换渠道,帮助购房者“以旧换新”,引导经纪机构降低中介服务费率; 鼓励共享住房租赁公司等国有企业根据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和销售住房。 面向“以旧换新”需求家庭的二手房(安置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经济适用租赁住房、房源和票房资源丰富的超市等。
5、推广房票投放。 建设住房超市,支持房票跨区域流通。 开发房票制度,规范房票的发放、使用和支付。 落实优惠政策,给予购房奖励,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6.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 对于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家庭,夫妻双方正常存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100万元; 借款人缴存正常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调整为70万元;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时,夫妻双方正常存款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调整为120万元。 如果借款人正常缴款、存款,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调整为84万元。
7.动态调整新发放首套房贷款利率。 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满足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条件时,取消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及时并按照程序进行。 各金融机构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8.优化个人住房贷款首次住房贷款认定标准。 购买本市范围内的新房,仅核实房屋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的住房情况。 如果没有住房,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以认定为第一套住房。
9.增加改善性住房供应。 集中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资源支持重点领域发展。 增加立体生态住房和低密度住房供应。 优化控制规定,调整阳台、层高、架空楼层等管理要求。 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提高住房可用率。
10.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 坚持按需建设、职住平衡、分类保障,有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保障低收入工薪群体住房困难。 原则上,保障性住房项目须以现房销售为条件。
上述政策如能直接实施的,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此前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其他需要制定的配套政策待配套政策出台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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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分析
《合肥市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购房补贴相关问题解答
1、发放购房补贴时,新购商品房、新增停车位(库)的时间如何界定? 原房出售时间如何界定?
购买新建商品房、新建停车位(库),以网上合同签订备案时间为准; 原自有房屋出售时间以房地产过户登记时间为准。
2、如何申请购房补贴?
如需向属地申请住房补贴,请关注后续各属地发布的相关政策; 住房补贴政策可与车位补贴政策、房票补贴政策合并享受。
3、如何识别本市户籍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
是指目前按照国家政策生育并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含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如果有离婚史,则计算第二个和第三个孩子的监护权。
4、新公民、进城农民、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具体如何认定?
新公民是指因创业就业、子女上学、随子女搬迁等原因来本市定居,但未在本市办理户籍的各类群体。本市或在本市取得户籍不满三年。
农民工是指从农村进入我市的各类群体。
城市公共服务人员是指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员、保安、保洁员等。各辖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人员范围。
5、买房如何安家?
如果您购买新建商品房,完成网上签约备案后,您和您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安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2、优化销售政策有哪些措施?
一是不再实行公证、抽签公开销售,加快企业销售步伐。
二是彻底取消楼层价差,加快顶层、底层等非标楼层的销售。
三是优化调整企业自有商办机构比例政策,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四是支持自有租赁住房竞争性整体出让,优化租赁住房配置。
五是支持企业购买办公楼。 按照本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总部企业在我市新购建自用办公楼(不含附属配套建筑)按平方米收费。 每米补贴500元,最高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六是优化车位(库)销售政策,不再限制业主额外购买车位(库)。
3、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促进二手房市场流通?
一是全面实行财产核验,为每件财产建立专属“身份标识”。
二是优化交易资金托管,为二手房交易资金加“保险”。
三是进一步推进抵押权过户,保障抵押房产合法转让,降低群众房产交易成本和风险。
四是充分发挥二手房交易平台作用。 如果房屋交换价格相等,则交换双方契税计算基础为零; 交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差额作为契税的计税依据,由差额一方缴纳契税。
五是落实国家住房置换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现有住房后一年内在市场上回购住房的,给予当年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退税优惠。出售他们目前的房屋。 。 其中,新购房屋金额大于或等于现有房屋转让金额的,全额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新购买的房屋金额小于现有房屋转让金额的,则按照新购买的房屋金额与现有房屋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新购买的房屋金额。 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是加强中介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4、政策如何支持“以旧换新”?
“以旧换新”举措的目的是畅通一手房和二手房之间的交易渠道。 二手房的交易周期较长,尤其是交易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违约情况。 新举措有望降低交易风险、消除顾虑、加快二手房流通。
除本政策第一条规定的“卖旧买新”和“买新卖旧”购房补贴外,为进一步加强新房与二手房市场联动,参考其他城市的做法,采取市场化“帮卖”和鼓励国企市场“回购”两项措施,进一步畅通卖旧买新渠道,支持“以旧换新”。 具体信息请关注我市行业协会、共享住房租赁企业相关发布。
5. 推广房票的方式有哪些?
一是建设住房超市,以各辖区住房超市为基础,建设全市住房超市。
二是支持房票跨区域流通。 市区发放的房票可用于在市内住房超市购买住房。 房票使用区域由各县(市)和安巢经济技术开发区确定。
三是开发房票制度,规范房票的发放、使用和支付。
四是落实优惠政策,根据区政策给予购房奖励。 具体办法由各区、开发区另行制定。
6、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调整?
一是当前借款人家庭配偶双方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的55万元、65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二是借款人按规定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的45万元、55万元提高到70万元。
三、多子女家庭符合政策购买首套住房,且夫妻双方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的75万元提高到120万元; 一方按照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由原来的65万元提高到84万元。
7、在本市购买新房时,个人住房贷款首套住房的认定如何执行?
购买本市范围内的新房,仅核查房屋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的住房情况。 如果没有房子,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以视为第一套房子。 例如,张三家在庐阳区有房子,但在包河区没有房子。 当他们在包河区购买新房时,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可视为自己的第一套房子。 截至5月15日尚未发放的住房贷款,按本政策执行。
缴纳契税时,首套房的标准仍以税务部门认可的标准为准。
八、应从哪些方面考虑增加改善性住房供应?
近年来,我市改善性住房需求稳步释放。 为顺应市场需求,拟通过改善公共设施、增加低密度住房供应、优化调控规定、提高住房供应率等方式,增加改善性住房供应。 加强重点区域规划规划研究,优化升级区域内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养老、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加优质住房供给,整体改善人居环境和住宅建筑质量。 放宽阳台、露台等容积率计算规则,增加住宅建筑使用空间; 支持高架、风雨廊道等公共开放空间建设需求,提高居住社区开放空间品质。 提高住宅层高基准值,鼓励住宅客厅、餐厅采用挑高设计,丰富住宅内部空间,满足公众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 放宽建筑宽度限制,增强设计灵活性,打造多元化的城市建筑景观; 增加社区配套设施供给,构建充满活力的社区生活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9、本市将如何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
一是坚持按需建设,有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到2024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4000套。
二是分类保障,重点关注住房困难、收入不高的工薪阶层。
第三,保障性住房项目原则上以现房出售,做到所见即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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