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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力药业、伟创股份、ST华铁、东旭光电、东旭蓝天、*ST悦博、*ST三盛等7家上市公司相继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立案通知书》,立案理由是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 仔细一看,上述企业不能按时“交作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普利药业未按时完成自查整改
普力药业公告称,公司于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在信息披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4年5月8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备案针对该公司的案件。
普利药业4月16日发布公告称,海南证监局已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改正。 现场检查中,该局发现该公司2021年、2022年年报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要求该公司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自查。相关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利润等信息。 查看。
4月29日晚间,普利药业公告称,因自查整改工作尚需时间,预计无法按时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普利药业成立于1992年,主导销售产品涵盖抗过敏、消化、心脑血管、造影剂、急诊用药等领域。 它通过海口、杭州和安庆三个基地生产高端药物制剂和原料药。 基地建设涵盖注射剂、片剂、胶囊剂、干混悬剂(颗粒剂)、滴眼剂、软膏剂等制剂。
在普利药业5月6日晚间回复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中,年报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介绍,已组建10余人的项目团队,并于2024年1月此后,公司持续开展现场审核工作,但普利药业尚未完整、及时地向天健提供审核所需的重要文件,且公司自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因此,审计工作尚未完成。
伟创股份二次被立案调查
5月8日,伟创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通知书》。 因公司涉嫌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5月8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伟创4月30日解释称,因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未能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过半数,导致2023年度报告无法提交董事会供审查。 因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且受2023年年报提及事项的影响,也无法按原定时间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此前,2023年12月23日,伟创股份因拟收购人巨额撤资且未归还而被证监会立案。 涉嫌非法泄露信息。 与此同时,伟创股份拟收购人刘军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立案。
伟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国内首家专注于控制室解决方案的上市公司。 专注于各类拼接显示单元、超高分辨率信号处理器、控制软件及应用软件、可视化行业解决方案等产品。
根据伟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23年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3年将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亏损5000万元至7000万元,而去年则为盈利4192.64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威创当时解释称,部分拼接屏产品单价大幅下降、部分项目推迟或预算取消等因素,导致营收同比下降。
独立董事否决ST华铁财报
ST华铁也于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通知,因公司涉嫌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ST华铁表示,将积极配合调查,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ST华铁的主营业务包括轨道交通车辆核心零部件的制造和销售。 5月5日,其股票简称由“华铁股份”变更为“ST华铁”,并于5月6日开盘起停牌。停牌前每股价格为0.79元。
由于独立董事的努力,ST华铁未能按时披露2023年年报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以独立董事占多数的ST华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现了财务数据问题。
截至2023年底,ST华铁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宣瑞国及其关联方仍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约13亿元,公司被ST的原因尚未消除; 2023年,宣瑞国及其关联方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4月29日,ST华铁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尚未归还的余额约为13亿元。 资金占用问题整改未达到预期。 公司尚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流出情况。 同时,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也无法获得充分的信息和合理的解释。
因此,审计委员会驳回了ST华铁2023年年报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ST粤博被会计师事务所终止
*ST粤男孩系拟退市公司,未按规定期限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5月8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资料显示,*ST悦博专业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新能源汽车厂商提供动力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ST粤博原定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披露日期为4月30日,但公司收到华申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华申亚太”)的收据3月18日)发出的《合同终止通知书》
公告显示,2023年1月8日,华申亚太与*ST阅博签署了华申亚太(2023)3565号审计业务协议。
根据协议,*ST粤博应自业务协议签订之日起支付50%的审计费用,但其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因此,3月25日,中深亚太向*ST粤博发出《辞职通知》。
然而回望过去,*ST悦博2023年业绩预告并未如期公布。 根据创业板相关规定,*ST粤博应于2024年1月31日前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但公司并未如期披露业绩预告。
2月1日凌晨,深交所向*ST粤博发出关注函,督促公司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表示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近期已多次采访公司董事会成员和年度高管。 审核机构多次督促公司董事会及时、合规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董事会尚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2月25日,深交所出具的关注函显示,经江苏证监局调查,2024年1月31日,*ST粤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业绩预告。 相关材料显示,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2.98亿元至-2.09亿元,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预计为-238万元至0万元,可能触及终止上市。
“东旭系”财务信息尚未完成核实流程
由于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东旭集团旗下两家上市公司东旭光电和东旭蓝天也于8日晚被证监会立案。
东旭光电是一家以光电显示制造和新能源汽车制造为主业,建筑安装工程业务为辅的智能制造高新技术企业。 东旭蓝天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和生态环保。
两家公司在公告中均表示,由于年报中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查核实程序,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且因开盘数无法确定,也无法披露原始报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于预定时间披露。
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东旭蓝天、东旭光电股票也将于5月6日起停牌。
此前,4月26日晚间,东旭蓝天和东旭光电均发布公告称,因年报编制及审核进度晚于预期,相关工作仍需进一步完善。 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2023年年报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变更为4月30日。
但申请延期后,东旭蓝天、东旭光电仍未能如期完成定期报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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