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监管实践发现,部分企业对于合并报表原股东将其他方持有的基础设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简称“基础设施REITs”)的股权应作为负债还是权益列示存在理解问题。合并财务报表水平。 偏差和分歧。 对此,证监会表示,在原股东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其他方持有的基础设施REITs股份是否作为负债或权益列示,主要取决于原股东是否无条件回避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 具体考虑以下两个因素:第一,基础设施REITs能否规避现金分配义务。 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等相关监管要求,基础设施REITs产品连续两年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分配收益不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金额的90%,相关基金产品将被并按规定进行兑换。 终止上市。 据此,发行人有权选择终止在交易所上市,以避免前述规定所要求的现金分配义务。 第二个问题是基础设施REITs能否避免到期时的强制清算义务。 虽然基础设施REITs在成立时有初始期限,但可以通过扩张购买新的基础设施资产来延长合同期限。 因此,如果发行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分配、终止上市及扩容延期安排进行了说明,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金融负债判断的协议,则发行人不存在不可避免的付款义务,原股权被合并。 其他方持有的基础设施REITs股份应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作为权益列示。 从其他基础设施REIT投资者的会计处理来看,其持有的本质上属于权益工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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