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26日和10月2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连续披露了12起纪律处分决定,涉及3名私募基金管理人和9名高管。
其中,上海光淮投资曾将两只私募股权基金的证券账户“借”给金创集团资本市场部总经理刘某龙“赚取渠道费”;金创集团高管卷入一起证券市场操纵案,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这一次,该协会撤销了光淮投资经理人的注册,其高管受到公开谴责。
规模在50-100亿元的深圳前海国恩资本因未有效落实内控制度、未妥善保存基金信息、未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受到警告和处罚。此外,晋江壹点纳金资产还因未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促使和诱导投资者评估风险、适当性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受到警告和处罚。
赚取访问费而未能进行尽职调查
光淮投资被注销管理人
根据
纪律处分决定,上海光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两项违规行为:一是未履行管理人注意义务和勤勉义务;二是未及时报送和更新相关信息。
具体来看,根据光淮投资向协会提交的声明,光淮英泰两款产品的证券账户为第2号。
其借出管理的1型私募股权基金、光淮英泰2号私募股权基金,被金创集团资本市场部总经理刘某龙用于“赚取渠道费”。同时,光淮投资管理的上述产品未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未向投资者披露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私募投资基金发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金创集团曾卷入“叶飞案”,被列入爆料名单。2021年9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宣布,中国证监会会同公安机关查获了一批重大操纵市场案件。据提及,自2019年以来,刘某龙团伙和闫某团伙涉嫌通过连续交易和逆转,分别操纵“金创集团”和“昊智机电”的股价,涉案金额巨大。
彼时,金创集团还发布公告称,由于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葛耀红和董事、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胡利民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通知书》。
例如,2022年一季度末,光淮投资旗下光淮英泰第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作为金创集团第六大流通股东出现,持有355.62万股,但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此外,协会还表示,光淮投资未能及时更新2018年11月的股权变动信息,也未能更新管理人信息
2019年、2020年,构成未履行变更管理人重大事件、更新管理人信息义务,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
最终,协会决定采取以下纪律处分:撤销光淮投资管理人的注册;同时,光淮投资现任法定代表人刘敏杰、现任投资经理王金福、时任投资总监袁莉、时任合规与风控负责人赵宏等均被公开谴责。
由于未能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等原因
前海国恩被警告处分
根据
10月27日晚间披露的纪律处分决定,深圳市前海国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三大违规行为:一是未能有效落实内部控制制度; 二是未妥善保管基金信息;三是信息披露义务未完全履行。资料显示,前海国恩成立于2016年4月15日,2017年10月25日完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目前管理规模50-100亿元。
具体而言,首先,前海国恩制定了《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投资、交易及内控数据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并对投资决策提出了相应的管理要求。前海国恩管理的相关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决策文件体现在《债券入库审批表》中,需经投资经理、投资总监及合规风险控制负责人签字确认。经调查,投资总监签署的栏目中,相关批复表是空的。前海国恩坦言,“2019年初,公司团队重组,相关人员流动性高,各项流程相对不完善。
协会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15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确保授权制度的落实。
二、《国恩回报2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和”国恩回报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前海国恩管理的私募股权基金。前海国恩未按要求向协会提交“国恩回报2号”和“国恩回报5号”的投资决策文件。前海国恩坦言,“2019年初,公司团队重组,相关人员流动性大,各流程相对不完善,因此投资决策文件没有保留,只保留了相关标的的采购报告。"
协会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和《内部控制指引》第二十六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基金相关资料。
三、前海国恩声称“国恩归二号”和
“国恩回报5号”通过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向投资者披露信息,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基金的季度报告、月报和年报。2022年2月14日,协会“信息披露备份系统”推出面向投资者的针对性信息披露功能。2019年3月至2022年2月14日为信息披露空白期。前海国恩未提交证明材料证明其在此期间履行了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
据该协会称,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因此,协会决定给予以下纪律处分:对前海国恩给予警告。同时,前海国恩法定代表人李向东、时任合规与风控负责人顾兴志均被警告。
由于投资者风险评估等的诱因
晋江被警告处分
还有一家晋江壹点纳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也收到了纪律处分,存在三项违规行为:一是未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二是提示、诱导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三是适当性制度不完善。具体而言,协会表示,锦江壹点销售的四款产品,包括纳金聚家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壹点纳金观宏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壹
壹点纳金弘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能对部分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也未能根据部分投资者不同的风险承受能力提出适合性匹配意见。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也采取监管措施责令改正。
此外,协会表示,晋江壹点所有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的题目选项均与分数相对应,分数与风险等级之间也有对比表。在测试过程中,投资者可以预测和估计他们的最终得分,以获得预期的风险承受能力水平。上述行为具有促使、诱导投资者达到预期风险承受水平的效果,违反了《机构投资者募集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此外,在适宜性体系方面,协会要求锦江壹点
提供合格投资者识别和适当性制度文件,锦江壹点提供的相关文件未对产品风险等级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及两者匹配度作出明确规定,也未包括普通投资者回访、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安排。据该协会称,上述行为违反了《实施指南》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
最终,协会决定采取以下纪律处分:对晋江壹点给予警告;同时,锦江壹点法定代表人何玉清、总经理付一农、合规风险控制负责人潘林明均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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