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贵公司在担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智能海派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重组阶段公司主要供应商及主要供应商未对标。 仔细检查客户及相关关系; 其次,持续监管阶段未认真核查上市公司销售的真实性; 三是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实际实现利润未达到预计金额的50%。 %; 四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格。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六条和《上市公司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公司并购重组》(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重组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财务顾问办法》,我将通过监督谈话决定对贵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现请贵公司合规经理、投行业务经理于2023年10月13日15:00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会(地址: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A座17层)北京)进行监管谈判。
你们公司应以此为鉴,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投资银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高投资银行业务质量的投资银行业务。 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业务责任人员、内控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证监会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本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收到本决定后。 。 审查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会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23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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