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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近日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自然人李国源、杨晓华、冯美娟、宋芳芳因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
根据上述罚款披露的信息,李国源、杨晓华等4人控制利用61个证券账户操纵“通宝能源”股票。 116个交易日该账户群有买入交易,累计竞价2.41亿股,买入交易金额1,408,749,814.51元(约合14.09亿元); 该账户组76个交易日出现卖出交易,累计竞价卖出约2.2亿股,卖出交易金额1,298,088,619.07元(约12.98亿元)。
涉案账户集团交易损失约149万元。 李国源、杨晓华各罚款110万元,冯美娟、宋芳芳各罚款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在A股市场并不少见。 今年以来,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披露了多起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
根据深圳证监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该局对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通宝能源)操纵股价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和审理。李国元、杨晓华等人,并依法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情况。 对于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均未发表陈述或申辩意见,也未请求听证。 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
经查明,李国元、杨晓华、冯美娟、宋芳芳有以下违法事实:
1、李国源、杨晓华等4人控制61个证券账户的使用
2017年1月5日至8月15日,李国源、杨晓华、冯美娟、宋芳芳串谋控制、利用“李国源”等61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群)持续买卖证券,证券通过集中的资本优势和股权优势。 实际控制账户之间的交易影响“通宝能源”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2、操纵“通宝能源”库存情况
(一)持续交易,资金集中、股权集中的优势
2017年1月5日至8月15日,该账户群交易“通宝能源”股票124个交易日,持股比例占流动资金比例高达5.49%。 其中:账户群内有116个交易日有买入交易,累计竞价241,055,687股,买入交易金额约14.09亿元。 买入交易排名第一的交易日有73个,日均买入交易占比21.46%。 ,高达75.40%,占交易日数超过20%的有53天; 账户组以不低于卖出价买入2.07亿股,占账户组连续竞价总成交量的72.72%,买入价不低 首次卖出价成交量占账户组总成交量的有42个交易日占同期市场连续竞价交易总量20%以上; 该账户群76个交易日有卖出交易,累计竞价约2.2亿股,卖出交易金额约13亿元,48个交易日位列卖出交易第一,日均卖出交易占比19.08%,高达71.03%,35个交易日占比超过20%。
(二)实际控制账户之间的交易
2017年1月5日至8月15日,该账户组出现倒挂的交易日有50个,占同期市场交易量的7.10%,其中倒挂交易量占比较大的交易日有16个。占市场交易量的10%以上。 其中,柜台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20%的交易日有6个。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该账户集团因上述涉案交易遭受损失149万元。
李国元与杨晓华讨论了合作交易。 两人为交易筹集或提供资金和账户,自行或委托他人操作账户,并讨论资金划拨结算、信托账户准备、订单交易等事项; 冯美娟、宋芳芳为涉案交易提供了资金和账户。 操作一些账户下订单。
上述事实有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终端硬件信息、证券账户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相关人员查询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交易所提供的相关交易数据信息等证据证明,足以确认。
深圳证监局认为,李国源、杨晓华、冯美娟、宋芳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条规定。 2005 年《证券法》。 本法第三条规定的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203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李国源及李国源处以110万元罚款。杨晓华分别对冯美娟、冯美娟处以110万元罚款。 宋芳芳各被罚款10万元。
年内,监管部门披露了多起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在A股市场并不少见。 今年以来,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披露了多起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
例如,今年8月证监会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指控自然人赖登联操纵力盛体育(上海)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盛赛车)股票行为将被查处。
证监会查明,赖登年控制使用“上海领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盈领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共75个证券账户进行交易。 75个证券账户在涉案股票交易过程中存在IP和MAC连接,均由赖登年本人识别,部分证券账户介绍人识别,部分证券账户与赖登年签订协议。 资金来源于账户分配资金和自有资金。 交易由赖登年自己决定,盈亏由赖登年负责。
2020年1月3日至12月24日,赖登年控制并利用该账户群,集中其资金优势和股权优势,通过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的持续交易或证券交易,操纵、影响“力盛赛车”。 “交易价格或交易量。赖登年控制的账户群遭受损失5075万元。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赖登年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处以500万元罚款。”
今年7月,证监会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自然人陈伟新、张朝阳、朱锐、李伟伟操纵“风行股份”案立案调查、朱永东。 查明,2017年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2月28日,当事人控制使用“高”等115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和股权优势,连续买卖“风行股份”,期间实际控制账户的“凤凰股份”交易不存在以交易为目的频繁或大额申报、撤单,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导致“凤凰股份”股价出现偏差的情况较同期中小企业综合指数显着。 截至2018年2月28日,该账户组累计亏损3.04亿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203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陈某处以300万元罚款。魏新、张朝阳、朱锐、李伟伟、朱永东元细。 其中,陈伟新被罚款80万元,李伟伟、朱永东各被罚款70万元,张朝阳、朱锐各被罚款40万元。
今年7月,证监会披露的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王春芳因操纵当代东方股价被立案调查。 经查明,2017年8月23日至2018年8月15日,王春芳控制使用华信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信信托华盛8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华盛83号)等49个信托账户、杨某娟等个人账户26个等共计75个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 整个操纵期间,华盛83号光大证券账户等70个证券账户被控制和使用; 2017年8月23日至2018年6月4日期间,金某兰中信证券账户等5个证券账户被控制和使用。 在庭审、陈述、辩护过程中以及庭审结束后,王春芳及其律师提出了辩护意见。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203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王春芳处以2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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