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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2日晚间,中炬高新()公告称,已收到上交所《关于中山润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媒体”。
据监管函称,今日有媒体报道,中山润天发布声明称,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近日经实名举报称,涉及虚假诉讼、操纵证券等事项。
为此,监管函要求,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影响公司治理和正常操作。 通过媒体向市场发布上市公司信息,应当审慎、客观,避免误导市场和投资者。 此外,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的原则和要求,不得滥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渠道,发布不符合相关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的公告。
12日早些时候,中山润天在母公司宝能集团发布声明,称火炬集团等股东涉嫌虚假诉讼、操纵证券市场。
当日,中炬高科股价下跌3.50%,收于35.88元/股。
7月12日晚,针对中山润天的举报,中山火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山火炬)发布《关于中山润天发布虚假信息的严正声明》。 声明称:“中山润天罔顾事实和法律”,“举报内容故意抹黑、捏造、歪曲事实,恶意损害他人名誉,扰乱公司正常经营秩序”。
这是继中炬高科控股权易手后,双方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又一次升级。
宝能股东实名举报国企股东操纵证券市场
中山润天在宝能集团官网发表的5000余字声明中表示,公司近期向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进行了举报及其直属第三分局(深圳分局)、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审计署和各级党委、政府- 姓名报告。
中山市火炬实业联合有限公司(简称实业联合公司)与中山火炬公共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共资产集团)、上海鼎辉君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鼎辉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博、LP中山火炬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嫌虚假诉讼、操纵证券市场。
中炬高新近日发布两份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披露中炬高新被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对产业联合公司承担多项赔偿义务,累计赔偿金额缴付义务达25.64亿元,缴付土地义务约16.73万平方米。
中山润天称,据初步测算,前述两份公告涉及的三项判决已使中炬高新遭受超过50亿元的巨额损失,远超中炬高新账面净资产36亿元。 “公司调取案件相关材料及历史文件后发现,产业联合公司以虚假合同提起诉讼,并与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配合,实施涉嫌虚假诉讼、操纵证券等犯罪行为。”市场。”
中山润天认为,自2020年9月,即产业联合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后,中炬高新股价持续波动、大幅下跌。 最低时股价仅为22.82元/股。 截至2023年7月8日,股价为37.04元。 中炬高新总股本7.85亿股,中山润天及广大投资者持股约80%。 初步测算,股票价值总损失约为400亿元。
中山火炬回应:报道内容蓄意抹黑、捏造、歪曲事实
7月12日晚,中山火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中山润天发布虚假信息的严正声明》。 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声明称,不存在虚假诉讼事实。 中山火炬认为,三起诉讼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均真实、合法、有效。 中炬高新经多次开庭审理并提交书面材料,确认了该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起诉讼涉及的合同均已支付土地出让金,中炬高新对此予以认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明确承认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举证。 。 双方当事人存在真实民事法律关系,不构成虚假诉讼。
中山火炬表示,三起诉讼事实真实、清楚,不存在伪造证据、虚假陈述,更不存在伪造民事案件事实或虚构民事纠纷的情况。 法院对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认可的事实直接认定,不属于虚假诉讼。 中山润田故意回避案件事实,捏造虚假事实,故意诬告陷害。
二是不存在操纵证券市场的情况。 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通过司法拍卖、大宗交易等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票。 时间和数额主要根据司法执行的要求确定,与诉讼案件进展无关。 相关持股事项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中山润天所谓利用诉讼案件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缺乏事实依据,涉嫌诬告、恶意损害他人名誉。
控股权变更后中山火炬要求重组董事会
在中山火炬看来,中山润天举报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干预中山高新董事会改组。
《上海证券报》报道称,7月6日,中炬高新召开监事会,决定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何华等四名董事,该董事均曾在宝能任职。 梁大恒等四人当选非独立董事,均具有中山市火炬党相关企业工作经历。
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显示,何华将于2022年担任中聚高新董事长。此前,他曾在深圳聚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为中聚高新董事长。现任宝能投资副总裁。
在监事会召开的会议上,监事宋维扬提出了异议。 宋维扬认为,本次会议的提议和召集程序是错误的,两位监事无权提议和召集,应由监事会主席提议召集。 宋维扬认为本次会议决议无效,不同意在本次监事会决议中使用印章。 本次会议决议须经监事郑义照、监事莫红利签字确认。
中山润天在报告书中认为,中炬高新监事会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是因为中山火炬及其一致行动人“意图清理公司董事会,试图再次操纵中炬高新”。通过妥协、让步等方式配合其正在进行的虚假诉讼。”
对此,中山火炬也在声明中表示,中山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开股东大会,程序合法合规。
根据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决议通过后,监事会将发出《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023年《通知》,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此前,为防止中山润天股份被动减持,多家小微企业高价竞购拍卖标的,但未按约定支付对价,直至被法院没收数千万元保证金。
2023年3月23日,澎湃新闻报道称,两次拍卖均已中断,法院将再次拍卖宝能集团名下的中炬高新股份。 多家媒体质疑宝能是多家小微企业仓促报名参加拍卖的幕后黑手。
毕竟,违规行为未能阻止中炬高科的控股权易手。
中炬高新公告显示,截至目前,中山火炬持有中炬高新854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8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集团有限公司、鼎晖君宇、鼎晖桉树、Cambo,LP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1%),其中中山火炬、鼎晖君宇、鼎晖叶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2%。 此外,中山润天持有中炬高新9%以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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