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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宝能集团在官网发布5000余字声明。 详情请点击:刷新屏幕! 5000字实名举报,“宝能系”逆袭!
声明称,公司实名举报中山火炬实业联合有限公司(简称“实业联合”)等涉及虚假诉讼、操纵证券等重大犯罪行为,给中炬高新公司、股东、投资者(约6.7万人)造成约500亿元的巨额经济损失。
声明指出,近期中炬高新公司两起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显示,中炬高新公司被法院判决对产业联合公司承担多项赔偿义务,累计货币支付义务25.64亿元,土地支付义务约16.73万平方米。
但中山润天估计,前述两份公告涉及的三项判决已使中炬高科遭受超过50亿元的巨额损失,远超中炬高科36亿元的账面净资产。 “公司查阅案件相关材料和历史文件后发现,产业联合公司以虚假合同提起诉讼,并与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配合,实施涉嫌虚假诉讼、操纵证券市场等犯罪行为。” 中山润天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持续两年多的虚假诉讼,导致中炬高新股价持续大幅波动,在此期间,中山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早已谋划低价吸纳、恶意收购、操纵证券交易等行为。” 中山润天表示,截至2023年6月1日,中山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为19.65%。 操纵证券市场。
中山润天表示,产业联盟以明知双方存在虚假交易、不存在相关法律关系为由提起三起民事诉讼,导致中炬高新2022年年报中计提预计负债约11.78亿元,导致中炬高新上市28年来首次出现亏损。 此外,根据2023年半年度报告会计准则,公司将继续计提预计负债。
中山润天进一步指出,中炬高新股价于2020年8月达到近三年最高点(82.4元/股),目前处于上升趋势。 然而,自2020年9月,即实业联合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后,中炬高新股价持续大幅波动。 最低时股价仅为22.82元/股。 截至2023年7月8日,股价为37.04元。 中炬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7.85亿股。 中山润天及广大投资者持有约80%的股份。 初步测算,股票价值总损失约为400亿元。
7月12日,中炬高新收到交易所监管工作函,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行使股东权利,不影响公司治理和正常经营。 上市公司主要股东通过媒体向市场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时,应当审慎、客观,避免误导市场和投资者。 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的原则和要求,不得滥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渠道,发布不符合相关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的公告。
中山火炬集团反击
针对宝能的举报,中山火炬工业集团发布了“关于中山润天发布虚假信息的严正声明”。 中山润天此次发布声明举报,其目的是恶意损害他人名誉,扰乱上市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声明称,不存在虚假诉讼事实。 中山火炬认为,三起诉讼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均真实、合法、有效。 中炬高新经多次开庭审理并提交书面材料,确认了该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起诉讼涉及的合同均已支付土地出让金,中炬高新对此予以认可。
二是不存在操纵证券市场的情况。 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通过司法拍卖、大宗交易等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票。 这些股票主要由已进入司法执行程序的中山润天持有。 交易时间和金额主要根据司法执行的要求确定,与诉讼案件进展无关。 中山润天所谓利用诉讼案件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缺乏事实依据,涉嫌诬告、恶意损害他人名誉。
宝能连发八个问题
被火炬集团“捏造虚假事实、故意陷害”惹恼,宝能集团旗下中山润天再次在宝能集团官网发表声明,连续抛出八个反问。
中山润天质疑三起诉讼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否被证监会判定为虚构销售收入、虚假交易? 中炬高科及负责人是否被处以68万元行政处罚? 审计署认定三起诉讼涉及的合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中炬高新为了获得配股资格而进行的不真实交易”。 审计署的决定是否属实? 为什么审计署相关人员承认虚假交易的笔录全部不敢公开?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炬高新确认其“阳关”地块1997年、1998年分别销售收入6521.88万元、3330万元,1999年确认“动力围”地块修缮收入14690万元,未按照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规定,导致公司1999年会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年度报告; 9977.61万元未遵守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导致公司2000年中报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处罚决定显示,证监会对中炬高新处以40万元罚款,并对当时的负责人处以3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中山润天再问,兴业联合通过虚假诉讼索赔向中炬高科索赔约50亿元一案涉及的三份合同是否是被证监会、审计署认定为虚假、不真实交易的三份合同? 涉案三份合同是否已经股东大会审议? 是否合法有效? 这三份早已被认定为虚假、不真实交易的合同为何在20年后突然发生变化,成为工联火炬集团声明中所说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合同?
2020年,兴业联合以中聚高新未履行三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为由,对中聚高新提起诉讼,要求中聚高新交付涉案土地使用权,并将该土地使用权房产证过户至兴业联合公司名下。 2022年11月,产业联盟新增诉讼,要求中炬高新赔偿经济损失19.19亿元。
该案于近日宣判,中炬高科败诉。 6月20日,中炬高新公告称,公司被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对产业联合公司承担多项赔偿义务。 中山润天明显对法院的判决表示不满,称“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后,没有对案件事实进行详细研究和判断,进而判决中炬高新公司败诉”。
中山润田还对火炬部提起诉讼的时间提出质疑。 该欺诈交易经审计署立案调查、证监会处罚后,已结案,20年来从未被披露过。 为什么时隔20多年突然提起诉讼?
近日,“火炬部”计划清洗董事会。 中山润天问: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急于清洗、撤换其任命的中炬高新所有董事。 他们的意图是什么? 难道又要成为2001年假交易的鲁莽得力助手了吗? 是否有必要配合产业工会的虚假诉讼主张? 上市公司的利益谁来维护? 谁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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