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21-04-05 18:21:04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何剑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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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深交所对锦龙股份下发了年报问询函,提出了六大问题,涉及公司非公开发行、实际控制人、中山证券的整改措施和效果等。值得一提的是,在非公开发行方面,深交所曾于2020年8月4日向锦龙股份下发了关注函,但截至目前锦龙股份尚未完整回复函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首先关注的是锦龙股份非公开发行事项。
据悉,2020年8月4日,锦龙股份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称,拟向公司关联方朱凤廉女士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4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5608亿元。
此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锦龙股份股东杨志茂和东莞市新世纪公司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分别承诺将放弃其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40%和27.90%的表决权。前述表决权放弃承诺生效后,朱凤廉女士将被动成为锦龙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
深交所称,于2020年8月4日向锦龙股份发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但截至目前锦龙股份尚未完整回复函件。现需要锦龙股份说明截至目前就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开展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前述非公开发行方案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另外,深交所还问询2020年报中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披露是否准确、完整。
记者注意到,2020年年报中,锦龙股份表示,为使锦龙股份能顺利推进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发生变更,由于前述股东放弃表决权,公司第二大股东朱凤廉女士(占总股本的14.74%)被动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此外,记者了解到,新世纪公司为杨志茂控制的公司,朱凤廉为杨志茂之配偶。
锦龙股份持有中山证券70.96%股权。在本次年报问询函中,深交所表示:“2020年8月20日,你披露《关于中山证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存在印章管理混乱、未履行公司规定程序,擅自改变公司用章及合同审批流程、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等其他公司治理与内部管理问题,深圳证监局要求中山证券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请你公司说明2020年度就前述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你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内控管理是否有效。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意见。”
实际上,去年以来,中山证券上演“内斗”、人员动荡、业务被罚暂停等,让其在业内“名声”大噪。因此,作为控股股东的锦龙股份确实很有必要加强对中山证券的管控,强化中山证券经营管理的合规意识。
锦龙股份在2020年年报中表示,在2021年经营发展计划中,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的管控,及时了解中山证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提升中山证券董事会的运作效率,督促中山证券内控及风险管理工作,促进中山证券持续健康发展。
尽管如此,中山证券又收到了新的罚单。3月3日,深圳证监局披露了对中山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中山证券在从事债券承销及受托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若干问题。比如债券承销尽职调查方面,个别债券项目对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核查不充分,未对有关大额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及定价公允性关键问题独立、审慎核查判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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