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上海信托圈从业内人士处获悉,近日,监管部门就《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的适用征求信托公司意见。
近日,银保监会信托部发文,要求各监管局信托监管司组织辖内信托公司清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适用过程中的问题,修改《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完善建议。
据了解,现行《办法》于2007年颁布,作为规范信托公司功能定位和经营管理的基础性规定,已实施16年多。
为做好监管制度的后评估和修订完善工作,充分发挥《办法》对保障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监管部门在多方面开展工作。各地组织辖区内信托公司对《办法》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对《办法》的修改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某顶级信托公司高管表示,《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实施16年多后或将进行修订,预计主要是为了适应新的监管形势和市场情况,并与此前实施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相匹配。 “三分类”指导文件等监管精神。
今年以来,信托行业监管频频。 信托3级分类新规、信托公司行业评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升级等。
3月,原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正式向信托公司下发; 《信托公司行业评级指引》和《信托公司行业评级体系》也已向各信托公司下发。
业内人士表示,监管机构高度关注信托行业转型,及时出台了一系列引导和鼓励政策,体现了对行业发展的关怀。
未来,信托公司必须坚持原有信托体系,提高专业能力,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创新金融供给,走差异化道路,发展资产管理信托和资产服务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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