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近年来,随着金融领域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严格监管、合规成为行业趋势。 年内,多家信托公司或相关责任人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1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的信息显示,因中泰信托时任经理李思耀对中泰信托未能及时掌握信托存量项目风险变化负有直接责任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监管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李思耀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记者 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不完全统计,2023年以来,湖南信托、中铁信托、山西信托、重庆信托、云南信托、厦门信托、雪松信托、中泰信托等11家信托公司或相关负责人信托、监管纷纷“罚款”,累计罚款达到2165万元。 上述信托公司或相关负责人受到处罚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信托业务违法违规、尽职调查不够等方面。
以雪松信托为例,该公司为开发商不符合资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 信托项目设立不审慎; 投后管理不负责,导致信托资金被挪用; 公司为“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 提供融资; 信托项目管理不勤勉,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等诸多问题。 2023年9月,被罚款690万元。 同时,公司董事长、总裁等11名高管被罚款,罚款总额260万元。
同月,厦门信托因项目审批不审慎等七项问题被罚款415万元; 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 信托业务分类不准确。 时任厦门信托风险管理部副经理雷大林、时任厦门信托西南营业部总经理宋昌旭、时任厦门信托五部信托经理黄沙林受到警告处分。
“在强监管合规形势下,行政处罚成为实施强监管合规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保障。” 永益信托研究员余智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外,今年9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布了7起涉及某信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罚款,涉及金额合计170万元。 相关信托公司涉及未完成个人贷款“三把关”、向不符合规定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未做好信托贷款贷后管理等问题。
于智进一步表示,此前,房地产等行业蓬勃发展,融资需求上升,企业利润较高。 一些信托业务人员违规经营、未尽职尽责,违反相关政策规定为房地产企业提供资金,导致不少项目被搁置。 风险就会出现。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立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业务活动监管趋严,信托公司需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合作。 法规意识并严格遵守法规要求。
“通过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可以有效打击信托行业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田立辉进一步表示,监管处罚可以促使信托公司更加注重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 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水平。 严格监管下的良好市场环境,有利于信托行业创新发展,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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