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据最新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已对私募基金一诺投资投资总监李凌云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一案进行查处,决定责令李凌云改正。没收违法所得326.54万元。 并处罚款326.54万元。 此外,针对李灵云的申请,深圳证监局召开听证会,听取了李灵云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但最终驳回并确定了处罚金额。
决定称,2022年3月21日至6月7日,李凌云管理的“马”、“少”证券账户与一诺投资账户群在交易“科鲁电子”股票时存在衔接情况。 账户交易总金额2524.47万元,利润总额326.54万元。
深圳证监局查明,这两个账户的资金均来自邱某良。 出售股票后,本金及收益全部转回邱某良的银行账户。 一诺投资、李凌云未获得相关收入。
主要据此,李凌云提出答辩,请求免除处罚或者从轻处罚。 但是,证券期货违法活动中的违法所得,是指通过违法活动所获得的利益或者避免的损失。 深圳证监局依法认定,该行为所获取的利益不存在违法所得。
判决书显示,涉案一诺投资账户群由6个私募产品组成,其中包括其自有产品4个以及御汇健健1号和天宇星辰1号。另外这两个私募产品分别为:由一诺投资发行。 直接管理并负责投资决策和交易运营。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委托他人承担投资管理职责。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为私募基金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接受委托的机构为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基金投资顾问机构。
但根据中基协注册信息,一诺投资中“是否符合提供投资建议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一栏显示“否”,目前尚无注册的投资顾问产品。 此外,私募股权基金目前主要向信托、基金子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等提供投资顾问服务。
投资总监的老鼠仓罚款还可能涉及其公司管理其他私募产品的违法行为。
据中国基金管理业协会官网显示,一诺投资与杭州龙力投资为互为关联基金。 从股权来看,李凌云在老鼠仓之前均持有其股份。 就在今年4月,这两家私募公司几乎同时大幅削减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减少可能是由于公司经营不善或股东计划抽资所致。
“纵横茂和”两个多月没有一分钱盈利
深圳证监局查明,李凌云存在三项违法事实:一是李凌云知晓一诺投资账户集团的交易信息; 其次,李凌云管理“马”、“少”两个账户并做出交易决策; 第三,李凌云利用未知信息进行公开信息交易。
2020年3月13日至2021年7月20日,一诺投资先后设立一诺前进3号、一诺前进5号、一诺前进6号、一诺愿景1号,基金管理人为一诺投资。 自2022年1月起,上海钰汇投资、诸暨天钰投资分别与一诺投资约定,其产品钰汇温健1号、天钰星辰1号将由一诺投资管理,实际负责投资决策和交易运营。
作为一诺投资的创始合伙人之一,李凌云实际履行投资总监职责,主要负责一诺投资的日常工作。 因此,其知晓一诺投资(以下简称:一诺投资账户集团)管理的上述六只私募股权产品的投资决策及交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
2022年3月9日,李凌云等公司投票委员会三名成员一致同意购买1500万元“科陆电子”股份。 具体交易由李凌云及其下属徐某每天开市前进行。 根据交易任务量,徐某单独或徐某与李凌云共同完成订单。
同年3月至5月,邱某良借用“马”证券账户和“邵”证券账户交给赵某,赵某又将其交给李凌云管理。 未签署委托协议。 涉案期间,李凌云在做出投资决定后,安排下属使用两个账户交易“科鲁电子”股票。
收到《行政处罚预告》后,李凌云及其代理人请求免除处罚或适用《私募办法》从轻处罚,理由如下:
首先,李凌云承认自己管理相关账户的事实,承认自己的行为违法,但并未通过该行为获取经济利益。 衔接交易所得利润不应认定为李凌云的违法所得,不应对李凌云实行非处罚对象的处罚。 对收入负责。
其次,认为本案应适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三,李凌云表示无意损害基金产品利益,并已取得浙江一诺及相关基金产品投资者的理解。 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
深圳证监局经审查,对上述三点抗辩不予采纳,并给出了针对性的解释:
首先,《证券期货违法行为管理处罚办法》规定,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违法所得,是指通过违法行为取得的利益或者避免的损失。 李凌云犯有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法认定其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属于违法所得并无不当。
其次,《证券投资基金法》是《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上位法,应当优先于下位法。
第三,李凌云的汇合交易行为不仅违反受信责任,而且违反证券市场公平原则,违反行政秩序,行政违法。
鼠舍外有违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涉案的“一诺投资账户集团”包括6个产品。 除自有4个私募产品外,还包括其他私募公司发行的2个产品。 这两款私募产品由一诺投资直接管理,负责投资决策和交易运营。
另外,私募排行网显示,产品委托一诺投资托管的上海钰辉投资和诸暨天钰投资,管理规模均在0-5亿元,各有23只私募产品在运营。 。 , 16. 但到目前为止,这些产品的净值数据尚未披露。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委托他人承担投资管理职责。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为私募基金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接受委托的机构为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基金投资顾问机构。
但一诺投资不具备私募投资顾问资质。 据中国基金会协会了解,一诺投资中“是否符合提供投资建议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一栏显示为“否”,且无注册的投资顾问产品。 目前,私募基金更多向信托、基金子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提供投资顾问服务。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三十八条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受托管理责任,不得发布投资指令,不得对投资者或第三方的投资操作负责。 不得为投资者、证券发行人、金融机构等机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资管产品、其他私募基金等第三方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限制等监管要求的渠道服务和投资者门槛。
一诺投资是一家私募股权基金。 中国基金会协会显示的管理规模区间为0-5亿元,乔中兴和郑佳分别认购91.67%和8.33%。 该私募成立于2018年3月,半年后在中国基金会协会注册。
中国基金会协会披露的相关基金杭州隆力投资是一支私募股权及风险投资基金,管理规模在0至5亿元人民币之间。 该私募基金由乔中兴、长兴力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力友)、长兴鑫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力友)于2016年2月共同发起设立。鑫耀)。 这两家有限合伙企业中,长兴力友的合伙人包括乔中兴、长兴鑫耀; 长兴鑫耀的合伙人包括郑佳、李凌云。 这意味着杭州龙利投资实际上是由乔中兴、郑佳、李凌云共同持有。
今年4月,这两家相关基金公司相继减少注册资本,且相隔仅一天。 天眼查显示,今年4月24日,一诺投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3000万元,减少40%; 次日,隆力投资注册资本由7850万元变更为5950万元。 ,下降24.2%。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指股东出资额的减少。 原因通常与公司管理不善、资金短缺或股东撤资等有关。
事实上,减少注册资本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决定。 完整的流程包括公司制定减资决议、通知股东、登记机关批准、实施减资、返还股东资金。
此外,长兴力友也于2022年3月退出一诺投资股东行列,这也意味着李灵云不再持有一诺投资股份。 这个时间点,也恰好是在李灵云前述的收敛交易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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