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目前,公司已成立应对小组,并聘请专业税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论证。 对于《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要求也存在重大异议,公司将继续与税务机关保持积极沟通。
此外,博汇股份表示,将采取提高相应产品销售价格、适当削减相应产品产能、加强环保芳香油产品产能和销售等对策。
半年内收到两封监管函
资料显示,博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专注于燃料油深加工板块。 主营业务为应用于多个领域的特种芳烃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现已具备年综合生产能力近百万吨。 。
记者注意到,该公司因多次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2023年12月,博汇股份收到宁波证监局警示函和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博汇股份因合同纠纷等事项涉及多起诉讼,累计涉案金额9400万元,占公司最新经审计净资产的10.82%。 博汇股份未及时披露上述诉讼事项,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和第8.6.3条第一项第一项的规定。 。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一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重大事项)。 ),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洁、清晰、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8月,博汇股份披露《关于初步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显示,2022年公司向第三方销售自产重芳烃原料。 其加工和解符合要求后,被公司子公司宁波博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回购并开始生产。
博汇股份在2022年年报审计中将该类业务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核算,并更正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会计差错以及2022年三季报。其中,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减少1.93亿元,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减少2.94亿元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同时减少4.98亿元,2022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减少额占修正前营业收入额的比例分别为30.65%、20.35%、18.88%。
2023年9月,深交所向博汇股份发出监管函,称博汇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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