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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这起地下钱庄案还叠加了虚拟货币非法交易案件,使得地下钱庄的犯罪更加复杂。 广东光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杰表示,虚拟货币交易与非法外汇经营的关系将成为未来新的热点话题,也将成为刑法界更多讨论的新兴话题。
基金交易额突破100亿元
2022年11月,青岛警方接到金某等人账户存在可疑交易的线索。 经初步调查发现,千余个账户日交易额超过300万元,交易总金额高达20亿元以上。 这些大额资金具有全天候高频次操作、快速进出的特点,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人员杨毅表示,这些账户都是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操作的,网上操作地址显示在境外。 然而,账户持有人中没有一个曾经出国旅行过。 经调查发现,只有靳某的儿子长期滞留在国外,且与网络运营地址相匹配。 据推测,金某是这些账户的实际控制人。
通过对可疑账户的深入排查,警方发现,向金某控制账户汇款的人大多有出国留学或多次短期出入境经历。 此外,他的相关账户还显示,在国内其他疑似地下钱庄的账户里也有资金。 通信记录。
杨毅介绍,警方认定金某涉嫌利用其控制的银行账户提供非法兑换服务。 同时,他还参与与国内其他地下钱庄的交易,涉嫌非法经营犯罪。 警方决定对金立案调查。
警方经调查发现,金某不仅涉嫌地下钱庄交易,而且其控制的账户中的大量资金被转移至从事境外虚拟货币交易的李某控制的账户中。
为全面打击地下钱庄案涉及的上下游犯罪,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联手,调取了超过2000万条与靳某相关的可疑银行交易记录,并进行了梳理。找出数以千计的可疑账户。 。 这些账户开设在全国十多个省市,资金交易额超过百亿元。
涉及非法买卖虚拟货币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分局国际收支司副司长刘翠丽介绍,综合运用多种分析工具进行数据比对发现,大量资金被转移至被控制的多个银行账户。是国内某李氏所为。 这些资金只能进出。
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治部主任刘刚表示,李某是一家县级城市纺织企业的普通员工,但第三方银行卡的资金流向与他名下控制的资产高达50亿元以上,这显然与他的身份有关。 不匹配。 经侦查,获得李某非法交易虚拟货币的大量证据。
虚拟货币是一种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型货币形式。 它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的特点。 由于其隐蔽性强,增加了案件侦破的难度。 针对案件的新特点,警方采取了多种新的侦查手段,发现了更多李某的犯罪事实。
警方发现,李某的另一个身份是专门从事虚拟货币非法交易的承兑商。 李某通过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帮助金某将大量资金兑换成等虚拟货币。 明知金某从事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仍与其开展虚拟货币交易业务,并帮助地下钱庄进行非法兑换,已涉嫌犯罪。
根据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规定,在我国,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分局工作人员徐晓表示,地下钱庄向“客户”收取人民币后,购买虚拟货币,然后通过境外交易平台出售虚拟货币,获取所需资金。 外币资金。 这一过程实现了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构成非法买卖外汇的违法行为。
经过6个月的侦查,侦查人员摸清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身份信息、活动规律,集中部署收网行动。 全国警方通力协作,半个月内共抓获该案犯罪嫌疑人74名。 现场,警方缴获了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手机、电脑、银行卡等多件作案工具,及时调取了相关证据。 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向民警交代了操作流程。
惠惠警方联合破获地下钱庄案件120起
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惠惠警方联合破获地下钱庄案件120起,行政处罚交易对手443起非法交易外汇案件,罚款没收9.4亿元。 有效震慑了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外汇市场。 卫生秩序和国家财政安全。
地下钱庄是一种特殊的非法金融组织。 通俗地讲,就是指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以非法获利为目的,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服务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
地下钱庄不仅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助长上游犯罪,还可能使与其进行交易的企业和个人面临财产损失和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外汇交易必须在国家指定的场所进行。 否则,买卖外汇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刑事犯罪。
广东光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杰告诉记者,20世纪90年代前后,地下钱庄提供的地下贷款较多。 “后来银行增加了一个功能,甚至是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帮助支付,变成了货币兑换服务。”
曾杰指出,本案中,金公司提供的服务属于非法货币兑换。 “如果通过银行兑换美元,每个公民的限额只有5万美元。 如果你想做其他投资,手续很麻烦,所以你会找到金兑换货币。”
曾杰强调,非法货币兑换危害十分严重,侵犯国家外汇管理制度。 “通常情况下,如果客户有大量美元需要兑换成人民币,他需要到银行结汇。银行收到美元后,这笔钱就成为国家的外汇储备。但如果使用地下钱庄,实际上会导致国家在外汇收支方面出现应有的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有一个新特点,即虚拟货币的加入,使得监管比以往更加困难。 “以前,地下钱庄收到国内人民币后,就去找一些美元卖家购买美元,然后将美元支付给客户。但现在有了虚拟货币这个中介工具,他就不需要再去购买美元了。”直接用人民币购买,他只需要用人民币购买虚拟货币,然后将虚拟货币出售到海外或境内。 曾杰表示,这将使地下钱庄的犯罪行为变得更加复杂,犯罪链条也会比以前相对更加复杂。 随着时间的推移,犯罪手段变得更加多样化。
曾杰指出,虚拟货币交易与非法外汇操作之间的关系将成为未来新的热点话题,也将成为刑法界更多讨论的新兴话题。 “即使是纯粹的虚拟货币本身的交易,与外汇无关,是否会进一步监管也将成为新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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