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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农村信用社联社(陕西新河)的多位客户收到了还款提醒,但他们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们在陕西新河并没有这些贷款。
心存疑虑的客户前往信用社询问,陕西省旬邑县农村信用联社张八寺信用联社(以下简称张八寺信用联社)原客户经理王某的惊天秘密逐渐被揭开。揭示了。
经查,张八寺信用社及多名信用社客户成为受害人,涉案资金共计705万余元。 今年11月2日,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40万元。
然而,这起犯罪前后的许多谜团仍未解开。
巨额贷款莫名出现在多人名下
张坝寺信用联社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土桥镇,为附近乡镇和多个村庄提供金融服务。
丈八寺信用社. 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家住这里的张女士记得,2022年5月,她的手机收到了一条来自陕西新河的短信。 短信称,她在陕西信和有一笔贷款,提醒她按时还款。
张女士告诉办案人员,她在陕西新河并没有贷款,所以当时并没有在意。 但第二个月,还款短信再次发送,称将扣除她的3162.5元押金。 她意识到事情不对劲,就去丈八寺信用联社询问此事。 丈八寺信用联社工作人员告诉她,在陕西新河,她名下有贷款共计19.9万元。
正当张女士和家人感到惊讶时,张巴斯信用联社客户经理王先生来找他们解释。 张女士认识王某。 她记得,2021年下半年,王某作为张八寺信用联社的客户经理,在村委会为村民申请扶贫贷款,当时她也在场。 王某让她填写信息,帮她复印身份证,用电脑帮她填写信息、拍照,还用手机给她做人脸识别。 但此后,这笔贷款从未获得批准。
看到张女士前来质问,王某开始承认自己偷偷使用了张女士的信息,以张女士的名义贷款。 但王女士承诺下个月偿还她名下的所有贷款。
除张女士外,2022年6月、7月,陆续有人接到信用社电话核实贷款情况,数十人得知自己名下有巨额贷款。
罗先生称,2021年,他曾向丈八寺信用联社借过一笔贷款,但他早已还清了。 帮他完成贷款的客户经理是王某。 他记得王某曾说过需要改进流程,他用手机进行了多次操作。 直到2022年7月,信用社核实贷款情况时,才得知王某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他的名义借了共计56万元。
岳女士在丈八寺信用联社的客户经理也是王某。 她说,2021年,她家在陕西新河有一笔贷款。 2022年,王某让她去丈八寺信用联社补全信息。 现场,王某带了很多空白的贷款信息,让她签名并按指纹。 当时,王先生表示,他负责完善其他内容。 随后,王某给她拍照并用手机进行操作。 2022年6月,新河联合出版社打电话核实贷款情况时,岳女士得知王某以丈夫的名义借了15万元,以自己的名义借了20万元。
另一位受害人称,2022年6月24日,张八寺信用联社客户经理王某帮其贷款50万元。 钱到的当晚,王某来找他,说县信用社的一名员工有存款任务,让他帮忙。 “我当时并不想得罪他。” 受害人按照王某的指示,支付了10万元。 但没过几天,王某就以“存款任务未完成”为由向其求助,受害人又先后赚了38万元。 此后,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未还钱。
多位受害人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由于前来张八寺信用联社咨询的人越来越多,2022年8月12日,旬邑县农村信用联社选择报警。
转移客户贷款用于赌博,涉案金额逾700万元
证据显示,2022年10月10日,王某到旬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当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查,王某,男,1994年6月12日出生,大专学历,陕西省旬邑县人,原旬邑县农村信用联社短期合同工。
受害人名下仍有大笔债务。摄影/上游新闻记者贾晨
王某告诉办案人员,他所提取的客户信贷资金全部用于赌博、偿还赌债。 王某称,自2019年10月起,他爱上了赌博。 线下参与金花诈骗、推饼等当地赌博游戏; 在网上,他利用手机软件参与网络赌博。
王某说,此后,他越赌越输,越输越赌。 债务越来越多,他开始到处借钱。 当债务人更加逼迫他时,他开始思考钱从哪里来。 由于他是信贷经理,负责发放贷款,他逐渐萌生了“以自己的名义借贷款”的想法。
王先生解释说,他通常使用三种“以自己名义贷款”的方式。 第一类是来张八寺信用联社贷款的客户。 填写贷款纸质材料、开通手机银行、完成各项设置后,贷款将在当天到账至贷款账户。 这时,他会使用客户手机银行将钱转到自己的卡上,然后删除短信通知,告诉对方贷款尚未批准。 之后,他会按时偿还利息,以免被发现。
王先生表示,如果客户只需要3万元的贷款,他会按照流程多贷给他。 贷款收到后,他会给客户留下3万元。 剩余的钱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到了自己的卡上。 此外,王某还会编造需要完成存款任务、急需用钱等理由,利用借款人的信任,骗取借款人贷款。
起诉书显示,2020年10月至2022年8月,王某采用类似伎俩,骗取旬邑县农村信用联社及部分借款人贷款共计705.6万余元,并将赃款用于赌博。
王先生解释说,信和的贷款比较便捷,而且大多是线上线下一体化。 通常,手续一步完成,信息记录在手机银行上,信贷额度由其信贷员签署。 随后他向分行主任打了招呼,并跟进了流程。 一般情况下,每天最多可贷到20万的贷款金额到贷款客户账户。
法院认定其犯贪污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
上游记者从起诉书中获悉,除了信用社外,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该案已有40名受害者。
起诉书显示,王某利用借款人不熟悉贷款流程等因素,趁借款人不注意,偷偷将贷款转入其银行卡,并删除了贷款转账等短信。 随后,他告知对方贷款尚未收到,已按期结息并实际使用该贷款。 利用这种手段,王某先后骗取14人贷款共计290.7万元。
起诉书还显示,王某根据客户的需要,向借款人保留了足够的贷款,并将剩余贷款偷偷转移到自己的银行卡上,然后通知对方贷款已贷出,并由借款人与本人结清利息。分别按计划进行。 借款人并不知道贷款的实际所有权。 部分贷款。 就这样,王某骗取了13人贷款共计183.4万元。 王某还利用社会公众对其信贷员身份的信任,编造需要完成存款任务、急需用钱等理由,诈骗借款人。 就这样,他骗取了13人共计231.5万元贷款。
旬邑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庭审中,王某辩称,自己没有造成贷款逾期,且受害人名下的贷款已过户至其本人及家人名下; 有些是贷款,他认为自己没有犯罪。
今年11月2日,旬邑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作为银行职员,王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单位财产,数额巨大。 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公诉人指控王某犯贷款诈骗罪。 该犯罪行为不当,应当予以纠正。 。
一审法院没有采纳王某的辩护及辩护意见。 但据信,王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其有自首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涉及职务侵占资金,王某已将贷款转还银行,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根据王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并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40万元。
同时,一审法院判令王某于判决生效后30天内退还11名受害人共计200.5万元。
信用社报案前已向犯罪嫌疑人及其母亲贷款479万元。
本案中,王某的供述和法院判决书中多次提到,被害人名下的贷款已转移至王某及其家人名下,这也成为对王某从轻处罚的依据。
丈八寺信用社. 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该案受害人知晓该事件的时间集中在2022年5月、6月和7月。丈八寺信用社周边的多位居民告诉上游新闻记者,2022年6月和7月期间,人们陆续前往丈八寺信用社寻求帮助。寻求解释,他们都很兴奋。
旬邑县农村信用联社工作人员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该案爆发于2022年7月6日。当天,旬邑县农村信用社联社解雇了王某,并终止了劳动合同。 2022年8月12日,旬邑县农村信用联社通报了此事。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2022年7月13日,案件报案前,张八寺信用联社向王某申请了180万元担保贷款,同时还向王某母亲申请了299万元担保贷款,用于累计发放贷款479万元。
一份名为《王某涉案贷款资金损失及处置证明》的文件显示,贷款发放后,王某立即返还涉案26名客户、31笔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共计474.1万元。 目前,王某及其母亲名下的贷款尚未按季偿还,已成为不良贷款。 信用社预计损失资金422.9万元。
王某告诉办案人员,大部分钱都用来赌博还债了。 事发后,信用社要求他解决问题。 最终,以他和家人的名义贷款超过400万元。 还向亲戚借了120万余元,以公开名义办理贷款和利息。 目前,还剩下150万多元。 未归还。
旬邑县信用社成立于2003年12月10日,2007年6月7日取得中国银监会咸阳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其类型属于集体所有制,经营范围包括存款、贷款、结算、授信等业务。
2022年7月13日,张八寺信用联社向王某及其母亲发放的共计479万元贷款是怎么来的? 有抵押品吗? 丈八寺信用联社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后他们都赶来了。 具体情况尚不清楚。 他们只知道,到目前为止,只有王某被处理了。 具体情况,他需要询问上级旬邑县农村信用联社。
12月13日,上游新闻记者前往旬邑县农村信用社采访核实。 旬邑县农村信用联社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后,该信用联社向王某及其母亲发放479万元贷款过程无法向外界透露。 “当时,王本人愿意借钱给受害人,并偿还贷款。” “我们一直把保护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我们不希望客户遭受太多损失。”
旬邑县农村信用联社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事件发生后,信用联社高度重视。 相关调查已经启动,促改案还在同步进行中。
“本案中,除王某外,是否还有其他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 上游新闻记者问道。 “这不能向外界透露。” 旬邑县农村信用联社工作人员多次强调,信用社也是此事的受害者。
12月13日,上游新闻记者前往银监会咸阳监管局采访,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王某的家人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王某的父亲只是一名农民工,并没有多少钱。 王某事件发生后,他的母亲开始外出打零工。 “一个月不到2000块钱。” 案发前,王某一直住在祖父家。 事发后,王某的妻子也与他离婚。
许多受害者认为信用合作社应该承担责任
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不少受害人都有自己的看法。
多位受害者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事发后他们只记过一次笔记。 这件事从开庭到宣判他们都毫不知情,直到宣判后十多天他们才得知此事。 “我们一直被隐藏着。”
去年7月,很多人都联系不上王某。 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对案件判决结果不满的多是王某案中的诈骗受害人,共有11人。 有证据表明,王某的案件涉及职务侵占的受害人,案发前王某已通过贷款将资金返还给受害人。
“现在他入狱了,我们该还谁的债?这些债该不该由我们承担呢?” 一位女性受害人说道。
多位受害者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们认为自己的遭遇不是王某的诈骗,而是王某的职务侵占。 他们有权向丈八寺信用社或旬邑县信用社维权。 “他作为信用社的员工,他的行为代表了信用社,是官方行为。 这就是我们被欺骗的原因。”
一名女性受害者告诉上游新闻,她从未从信用合作社获得过贷款。 2022年6月22日,她收到陕西信和的短信,称贷款已逾期。 其丈夫打电话询问王某,王某承认自己以她的名义借了20万元,并将贷款转了出去。 女受害人回忆,2022年1月的一天下午,王某到她家说她申请的新和卡有问题,就用她的手机进行操作。 受害人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她的年收入只有2万元。 案发后,王某借的20万元贷款至今仍未归还。 “现在他被抓了,找谁把他还回来?这不是要了我的命吗?”
12月13日,丈八寺信用联社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诈骗受害人:“现在判决书已经下达了,就只能按照判决书执行了,你只能向王某要钱了。” “我们相信社会也是受害者。”
旬邑县农村信用联社工作人员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们也在与法院沟通,密切关注王某的后续执行情况。 “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希望法院这样判决,能少一点客户的损失。” 是有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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