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中国基金管理协会指出,《管理规则》修订后,通过所在机构从事基金业务活动的以下五类人员应当注册并取得职业资格:一是公募基金管理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和私募证券业务的基金管理机构中从事基金相关业务的人员。 二是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或其指定代表、合规与风控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 三是基金托管机构从事基金相关业务的人员。 四是基金服务机构中从事基金相关业务的人员。 五是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会计协会规定的其他需要取得职业资格的人员。
从业人员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基金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实施条例》修订后,基金专业资格的取得方式扩大为以下五种方式:一是基金专业考试,二是资格认可,三是专业经验认可,四是“学历认证+资格认定”。考核”,第五,“专项培训+考核”。 通过专业经验认可和“学术认可+考核”获得基金专业考试所有科目豁免的人员,应自首次专业注册之日起60天内完成不少于15小时的后续职业培训资格,包括职业道德科目的内容不得少于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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