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办法》明确提出,进一步促进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进一步保障房地产市场有效供给,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刚性和改进需求
《办法》明确支持落实住房补贴。 县(市、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在一定期限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适当的住房补贴。
继续实施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榕江新区市区范围内,个人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改善居住条件(以网上签订合同为准),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缴纳契税,受益财政给予50%契税补贴。 其他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
支持居民购房。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出售自有房屋后一年内在赣州市内再次购买房屋的,按规定贴息退还出售房屋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动态调整二手房交易计税基价。 支持各县(市、区)根据房地产价格变化动态调整二手房交易税基价格,促进二手房市场流通。
积极推进二手房“以押转让”。 简化抵押二手房交易手续,符合相关条件的抵押二手房无需解除原有抵押即可交易转让,节省交易双方的资金和时间成本。
保障房地产市场有效供给
《办法》明确保障商品住宅用地有效供应。
对于配套设施比较完善、市场需求旺盛的地区,加快土地供应步伐,加大中心城区土地供应和统筹规划力度。 根据地块位置、土地用途、近六个月区域板块土地交易价格、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等,科学设定土地出让起拍价。 加快盘活存量和闲置低效建设用地,增加商品房有效供给。 对已提供建设且构成闲置的商住混合用地(供地前期约定的建筑业项目要求除外),依法按程序收回; 在保证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设施承载能力的前提下,依法协调优化土地利用规划调整,重新落实土地供应。
继续实行土地出让投标保证金按最低标准缴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时,继续按最低标准(初始出让价的20%)缴纳土地出让投标保证金。
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赣州中心城区五区土地交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出让金的50%,剩余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可延长至 6 个月。 该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办法》明确提出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认真落实房地产金融“十六条”,制定房地产企业白名单,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贷款融资和债券发行,为债券发行人提供增信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房地产项目封闭式融资试点,实行资金封闭式管理,给予优惠贷款。 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房地产企业并购风险处置项目,提供并购贷款和金融服务。 用于并购风险高、难度大的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延长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现有融资的展期。 在确保债权安全的前提下,支持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自主谈判,通过延期和调整还款安排,积极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融资等现有融资,推动项目竣工交付。 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在原规定基础上延长一年。
支持宝教大厦项目配套融资。 加大对保交楼项目的融资支持,利用商业银行保交楼配套融资作为住房公积金、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存款。 因素。
继续按最低限额执行贷款首付比例。 申请公积金或商业贷款购买首次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继续为20%,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继续为30%。 对已拥有住房并已还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且符合我市商品房贷款使用条件的,贷款继续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提取住房公积金购(建)房或提前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周期由24个月缩短为6个月。 三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20%。 积极开展灵活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试点,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
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 在“江西省+湖南五市(长株潭、岳阳、郴州)”异地存款互认互贷的基础上,与大范围城市更广泛地推广住房公积金湾区跨区域合作。
免责声明 ① 本网所刊登文章均来自网络转载;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 ② 如果您对稿件和图片等有版权及其他争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关删除 ③ 联系邮箱:2158581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