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证券期货监管部门近期密集行动。
7月28日,证监会表示,为推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做市交易机制作用为促进市场流动性保持合理水平,起草了《证券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7日。
总体来看,《条例》共八条,主要包括进一步优化做市准入条件、规则衔接和监督管理等安排。
值得一提的是,在“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方面,除了进一步完善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制度外,证监会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 “CFFEX”)也取得了进展。 以行动为“离婚式减持”、“资金长期入市”发声。
北京证券交易所做市商净资本要求下调至50亿元
《规定》明确,专门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做市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应当根据科创板做市商条件适当调整相关资本实力和分类评价要求。创新板。
一是净资本由100亿元调整为50亿元; 二是分类评级连续三年为A级(含)以上,且近三年内有1年分类评级调整为A级(含)。 近1年分类等级为B级BB(含)及以上。
同时,增加了两个更符合北交所特点的指标,即北交所主办的上市公司数量排名前20名或新三板做市成交额排名前20名。最近一年进入前20名,其他条件不变。
调整后,证券公司从事北交所股票做市业务,须符合以下11条规定。
一是具备自营证券业务资格。
二是最近12个月净资本不低于50亿元。
三是最近3年内有1年分类评级为A级(含)以上,最近1年分类评级为B级(含)以上。
四是最近一年北交所保荐上市公司数量进入前20名或新三板做市成交额进入前20名。
五是最近18个月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
六是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七是有充足的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业务人员和专职合规风控人员。 公司负责做市交易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首席风险官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八是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方案编制齐全,技术系统满足业务条件并通过北交所组织的评估测试。
九、公司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十、近一年来公司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信息安全事件。
十一条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进一步发展做市交易机制
在规则衔接方面,《规定》明确:一是除准入条件外,对证券公司准入程序、义务履行、做市商证券来源、风险管理、异常交易监控等方面的其他规定,参照参照《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试点规定》(以下简称《科创板做市规定》)执行。按照《科创板做市规定》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业务资格的,仍可以按照规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展证券做市业务。
在监管方面,《规定》指出,证券公司应当向证监会和北交所报送三方面信息:一是北交所股票做市业务月报和季度压力测试报告; 做市交易业务年度评估报告; 三是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的股票做市和交易业务进行监督管理,进行现场或者非现场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条例》规定。
《规定》进一步指出,北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行自律管理。 北交所应当制定业务规则,规定做市商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相关交易安排、交易监控和自律管理措施,并可以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做市商落实相关要求。 北交所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做市业务运行情况和自律管理情况。
证监会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自今年2月正式引入做市交易机制以来,做市商按照规定履行做市报价义务,技术系统运行稳定,对提高做市股票的流动性和交易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
“为进一步发挥做市交易机制作用,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特点和发展需要,制定《规定》,优化现有做市制度安排,适度调整和完善《北京证券交易所专门从事股票做市业务的证券公司标准。准入条件》。 证监会指出。
多个“提振市场”的声音传出
除北交所外,7月28日收盘后,证监会和金服交易所分别发声“离婚式减持”和“长期资金入市”。 其中,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股东离婚及公司股份分割有关事宜就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回应“今年以来,市场上发生多起上市公司股东因离婚分割公司股份的事件,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并质疑相关行为涉嫌违法”。 “绕开减持””,证监会表示已关注相关情况。 减持股份是股东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但上市公司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关键少数”,有着特殊的义务和义务参与公司的业务发展、治理和运营。 特别责任要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自觉规范减持行为,不得以离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原因分配股份的,各方应当继续遵守《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上市规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情况的管理规则及本所相关业务规则中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指出。
证监会强调,下一步,将督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处理。根据法律法规。
同日,中国金融交易所发布2023年中长期资本风险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长风计划”),将于2023年8月1日正式实施。中长期资金参与金融期货市场,将进一步拓展金融期货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
据悉,“长风计划”由“会员赋能”和“机构储能”两个项目组成。 “会员赋能”项目通过培育、技术、资源等一揽子赋能措施,支持会员及其他中介机构服务中长期资金参与金融期货市场。 “机构储能”项目筛选建设一批金融期货风险管理实践基地,树立典型机构,挖掘典型案例,发挥各类代表性市场机构的示范引领者和桥梁作用,为全行业树立了典范加强风险管理。
“推动中长期资金进入市场,更好发挥‘压舱石’和‘稳定器’的重要作用,是落实党中央‘完善资本市场功能、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决策的重要举措。”金融期货可以为中长期资金提供精细化、低成本、高效率的风险管理工具,充分发挥其市场功能,是推动中长期资金进入的重要保障。长期资金入市,有利于加快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活跃资本市场。” 中金公司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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