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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因旗下部分产品存在推销预期收益行为,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销售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的行为。
同时,浙江证监局还对温州瓯海农商行、温州银行、杭州银行基金销售违规行为采取出具警告信或责令改正的行政措施。
同花顺基金销售违法行为
浙江证监局表示,经核实,同花基金销售的部分产品存在公布预期收益的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贵公司应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基金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内控和合规管理,规范销售行为,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浙江证监局表示。
同花顺2022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5.59亿元,同比增长1.40%;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1亿元,同比下降11.51%。
尽管截至2022年底,同花顺“爱心基金”平台已对接194家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代理销售基金产品和资管产品17396只,但基金销售在其收入结构中的占比仍然不高。
业务方面,2022年同花基金销售及其他交易费用等收入为2.1亿元,占营收的5.88%; 而2021年,这一收入为3.12亿元,占营收的8.88%。
同花顺表示,报告期内,基金销售及其他交易费用较去年下降32.76%,主要是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以及投资者对基金需求下降,导致基金代理销售费用减少。
不过,同花顺也提到,2023年,公司将加大基金销售业务的投入,完善互联网理财智能服务平台。 包括扩大基金销售业务规模,满足投资者的财富管理需求; 扩大金融信息服务的广度; 继续深挖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数据; 积极开拓北美、东南亚等海外市场的金融信息服务产品。
3家银行也因寄售被罚款
同时,浙江证监局也对三家银行基金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采取了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 其中,温州瓯海农商行被发出警告信,温州银行、杭州银行被责令改正。
其中,温州瓯海农商行主要存在四个问题:一是基金销售业务部负责人及部分基金产品准入审核人员未取得基金业务资格; 二是投资者的长期投资收益未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未及时向证监局提交基金销售业务部负责人辞职审查报告; 四是未按要求报送反洗钱工作相关材料。
温州银行、杭州银行还被发现未取得基金业务资格,未将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未按要求报送反洗钱工作相关材料。
此外,两家银行还未能在每年终了后3个月内完成上一年度监督审计报告; 他们通过问卷调查了解投资者信息,但未涵盖其收入来源和金额; 未每六个月对基金销售业务的适当性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监管严查基金销售违规行为
近年来,随着第三方基金代销平台异军突起,基金销售风起云涌,监管部门也逐渐关注到基金销售赛道上的各类违规行为。
例如,不久前的7月6日,浙江证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明确指出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销售”)违反代销基金产品准入、公示、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违反基金销售机构人员管理和内部控制相关规定。
这反映出,蚂蚁金服在开展基金销售业务过程中,未尽职尽责,未履行诚信、审慎、勤勉义务,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最终对蚂蚁基金销售给予警告,并处以7368万元罚款; 该公司总经理林思思也受到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今年4月,河北证监局也发布公告称,3月份对邮储银行基金销售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行存在五个问题:
部分分支机构、代理网点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对部分基金产品在申购期内实行专项考核激励政策;
未每六个月对基金销售业务进行投资者适当性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的;
部分分支机构员工利用办公电话开展基金营销活动,未纳入统一跟踪监控管理;
合规与风控人员对基金销售业务运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因此,河北证监局决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向邮储银行发出警示函,要求该行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分支机构合规管控和人员资质管理,并于4月30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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