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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整顿假黄金后,市场上迅速出现了大量新的变种。 根本解决办法应该是从源头上抓好筹款。
“如果两年后,法规不允许这样做,市场上就会开发出新的产品形态来满足大家的需求。” 两年前,作为多家“假金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马腾这样断言。
当时,假黄金交易所还不受监管。 当年年底至2022年上半年,中央相关监管部门开始全面整治这一违法、不规范的理财地下通道。 现在整顿工作效果明显,一大批企业被注销或更名。
然而,正如马腾所预测的那样,近一年多来,市场上出现了假黄金交易所的“新变种”,数千亿非法理财产品不断通过这些新渠道销售。 对于很多普通投资者来说。 其中不少产品出现爆仓,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放大了一些地区的金融风险。
引发监管难题的“猫鼠游戏”仍在继续。
“伪金交易所”穿上新马甲
所谓“假金交所”是指公司名称中往往包含“资产登记备案”,其业务范围主要是“金融/信贷资产提供登记、备案、结算等”。 类似服务,未经省级政府部门合法许可,打着“黄金交易所”旗号为非法理财产品提供融资渠道、变相从事交易场所业务的一类公司。
过去,大量房地产公司、三方财富公司、区县城投公司等通过“伪金交易所”发行了大量理财产品,规模整个市场涉及的资金是上万亿人民币。
今日,证券时报记者跟踪调查发现,在第一批假金交易所被规范清理后,市场上出现了假金交易所的“新变种”。 新变种主要有两类:一类统称为生产登记公司,其公司名称中常含有“生产登记信息”或“产权交易”等字样,如天津禅灯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山东银谷产权有限公司、贸易有限公司等; 另一类是各种拍卖公司。
据证券时报不完全统计,仅2022年以来,新成立的变异公司就有近百家,数量已迅速超过监管整顿前全国假金交易所的存量。
证券时报记者独家获得的城投公司内部融资业务明细表显示了近两年来伪金交易所的变化。
本明细表记录了潍坊海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海投”)及其子公司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两家地方城投公司3月份以来发布的鼎融理财产品数据至 2023 年 3 月。
由此可见,2021年初至年底期间,假金交易所并未被清除。 这两家公司发行的鼎融产品的备案机构为青岛联合信贷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联鑫”)和商丘金登信贷资产备案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联鑫”)。简称“商丘金灯”),两者都是早期的假黄金交易所。
随着整顿工作的推进,青岛联鑫于2021年12月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转型为科技公司。 商丘金登于2022年8月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并于今年5月底注销。
2022年开始,监管将开展假黄金交易所专项整治工作。 滨海旅游选择的鼎荣产品评选登记机构也成为生产登记公司和拍卖公司的新变体。
值得注意的是,恒大等房企通过虚假金融交易所大规模非法发行理财产品后,房企在这个非规范理财市场的业务量大幅萎缩,并逐渐边缘化。 城投公司成为这个市场的主角(图1)。
图1:滨海旅游堆积的鼎融理财产品合同
从去年到今年上半年,城投公司发行的部分理财产品也出现违约,金融风险隐现。
制作公司首次亮相
早期设立的假黄金交易所在成立时就尽可能地寻求政府部门的“业务审批”,通过在公司名称、业务范围上接近真黄金交易所来获得所谓的合法性背书。 。 如今,在大力清理的背景下,生产公司背后的贸易商不再抱有如此奢望。
记者在天眼查筛选相关关键词后,不完全统计显示,仅2022年以来,我国就涌现了61家上市公司(表1)。 从设立时间看,今年上半年注册企业35家,表明生产注册企业注册速度正在加快。
与以前不同的是,大量的假黄金交易所大多集中在中西部省份。 如今,这些生产注册企业的网点遍布各地,分布在山东、河北、江苏、贵州、上海等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
据记者了解,出现这一变化的原因是,这些企业的幕后经营者因监管变化,在注册生产企业时不再寻求当地政府的批准。 整个注册流程与普通的企业注册没有太大区别,因此对于区域的选择并没有太多的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以来,山东省至少成立了16家生产注册企业,占记者统计的目前全国数量的四分之一以上。 其余省份中,注册企业数量最多的河北、贵州仅有5家。 同时,进一步梳理这61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后,超过一半的公司股东和注册地具有山东背景。
早期的假金交所公司名称通常会包含“资产登记备案”等关键词,以更直观地“宣示”所谓备案机构的“身份”。 虽然现在生产、注册企业很难获得这样的名称,但很多企业的名称听起来“更虚张声势”、“更官方”。 如河北生产登记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生产登记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生产登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黑龙江生产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等。
除公司名称相似外,这61家上市公司大多包含“融资咨询服务”、“破产清算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等不需要许可的一般业务项目。 但他们的参保人数和实收资本要么不公开,要么为0,说明大部分都是空壳公司。
另外,与早期的假金交易所一样,生产注册公司具有明显的集团化运作模式。 通过对这些公司的相关人员和股东进行梳理分析,记者发现,61家上市公司中至少有40家存在集团化运作的迹象。
例如,通过柴华、张一飞、路胜、邢琴奥、王晓明及其任职或参股的公司的串联,从2月份开始,他们在5个不同省市密集成立了6家高度关联的制作公司。到今年四月。 登上公司。 张一飞和卢胜还曾担任两家早期伪金交易所的法人代表或高管。
另一个控制11家产灯公司的团队由李永辉、李文海、孙小雷、孙六顺等人串联(表2)。 其中7家公司总部均位于山东,各公司股东均具有山东直接或间接背景。
证券时报此前报道中披露的伪金交易所集团的两个典型代表——北京含光投资有限公司和以董茂进为首的青岛富隆集团,在这波成立的浪潮中并没有缺席。公司。 一家公司。
拍卖公司加入游戏
简单来说,禅灯公司就是对较早清理的一批假黄金交易所的简单替代。 这一点从产品结构上就能轻易看出。 两者均位于相关产品说明书中备案登记机构一栏,会直接被误称为黄金交易所。
作为伪金交易所的又一个新变种,拍卖公司不仅简单替换,还在形式上做了一些“创新”。
以河南林州某城投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为例。 记者获得的产品信息显示,该产品名为“林州市城建城投债权资产转让”,其交易结构显示,林州市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城投”) 》)为发行融资主体,以其持有的所谓信贷资产为拍卖标的,通过北京艺拍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艺拍”)以拍卖方式转让。 。 投资者通过拍卖的方式获得该信贷资产和收益权(图2)。
图2:“河南林州城投债权资产转让”产品交易结构
记者获得了山东德州易诚投资公司发行的另一款理财产品。 交易结构与林州城投完全相同,拍卖机构也是北京艺拍。
天眼查显示,北京艺拍成立于2020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安守法,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从事拍卖业务”。 在北京艺拍官网“艺拍一品”上可以看到,该公司持有拍卖经营许可证,也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尽管北京一拍官网展示的拍卖标的种类丰富,除信贷资产外,还包括农副产品、酒类、房产、车辆、文物、艺术品等,但公开展示的9件拍卖品,除一件拍卖对象 除不明酱香型白酒外,其余8件拍卖的主角都是林州城投等城投公司,通过该渠道违规发行理财产品(图3)。
图3:北京一拍官网展示城投公司债务拍卖项目
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高新国资”)在其类似债权资产转让协议中解释称,所谓债权拍卖“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之后,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下的债权人的财产通过拍卖的方式转移给买受人。” 资产拍卖完成后,“甲方(昆明高新国资)管理标的债权,并负责向债务人清偿债务,并将清收款项归还至(投资方)指定账户。” ”
但大多数情况下,所谓的“债权债务关系”和“向债务人追债”大多是关联公司之间的正式包装。 其本质是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补充融资方的流动性,缓解资金压力。
仍以上述林州城投产品为例,北京一拍官网相关拍卖公告显示,该产品标的债权资产归林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城投”)所有。林州城投公司(以下简称“林州建工”)作为债务人,为债权人订立了《借款合同》。 事实是,林州建工是林州市城投的全资子公司。
证券时报记者查阅了其他几份拍卖公告中披露的标的资产,情况也类似。
也就是说,所谓债权拍卖,无非是用拍卖机构代替了所谓的备案机构,投资者变成了竞买人,只是在形式上做文章而已。 正如一位业内资深律师所言,“只是换汤不换药”,本质上是违规为利益相关者提供的金融产品。
虽然拍卖公司从注册到经营都需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但只有符合相应条件才可以经营。 但拍卖公司并不新鲜,而且数量庞大。 天眼查搜索显示,仅在过去一年内成立的经营范围包括拍卖业务的公司就多达数万家。
另外,据记者了解,设立拍卖公司的门槛较低,难度并不大。 因此,统计特色鲜明的公司和少数上市公司,记者无法得知目前国内有多少家公司以拍卖的形式承担着非法理财产品融资渠道的功能。
不过,根据记者获得的金融产品信息以及相关公司分析,目前至少有近十家拍卖公司在从事这项“新业务”。 其中,既有成立多年后进入市场的拍卖公司,也有伪金交易所团队新成立或收购的拍卖公司,进行集团化经营(表3)。 此外,61家上市公司中,还有8家公司获得了拍卖业务许可证。
“猫捉老鼠的游戏”还没有结束
回顾黄金交易所、假黄金交易所等新变种演变到今天的生产上市公司、拍卖公司等,作为一直徘徊在大规模非标理财市场的地下融资渠道,在过去的十年里,它在监督下不断上演。 “猫和老鼠的游戏”。 这几年,监管更加严格,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但从上述新变种的发展情况来看,目前仍处于“猫鼠游戏”之中。
可以预见,随着这些新变异公司的出现,相关监管部门或将发起新一轮整顿。 届时,市场上会不会出现一批新的变种呢?
例如,记者注意到,不少集团化经营的集团都注册了多家名称中包含“结算”的公司。 它们会是下一批新变种吗?
同时,这些企业的监管最终都会落到当地一线,而各个地区的监管程度也不尽相同,因此难免有漏网之鱼。 记者无意间发现,开展假金交易所专项整治工作后,此前没有假金交易所的山西又出现了3家与早期假金交易所特征相同的注册备案公司。
在地方政府不断简政放权的大趋势下,注册新公司的成本远低于整顿公司所需的时间和精力。 围攻与拦截之下,监管部门也面临着执法成本与收益的权衡。
记者近期在收集市场上的非标理财产品时还注意到一个特殊现象。 有的理财产品甚至在宣传材料甚至产品协议中都没有披露备案机构的具体公司名称,而以“甲方承诺该产品已在相关交易所上市”的句子代替。 换句话说,这些产品经销商现在连这种正式的包装都变得更加敷衍了。
究其原因,首先要了解早期伪金交易所筹备中的两个核心要素。 一是取得当地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一般是区县级金融办)的营业执照,从而形成其所谓的政府背书和合法性。 二是让公司名称尽可能与真实的黄金交易所相似,这样面对投资者时就不会真假难辨。
假金融交易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在各级监管部门眼中,无论之前还是之后,无论借用什么头衔、型号,这些新变种公司本质上都是现实的融资渠道。虚假的金融交易。 怎么能堂堂正正的出现在市场上呢?
在这种情况下,发行人通过生产上市公司或拍卖公司申请融资已是老生常谈,甚至可能存在欺骗行为。
对于投资者来说,假黄金交易所被曝光并整顿已经近两年了,很多常年购买此类产品的投资者都深知其中的问题。 但在10%的固定年化收益率面前,普通投资者并不在乎自己购买的产品是否涉嫌违法违规,尤其是投资城投鼎融产品的投资者。 因为他们在投资之初就抱有坚定的“城投信念”,觉得所谓的投资更像是一笔贷款,“简单”地认为政府有后盾就会还钱。 。
这样一来,或许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有些出版商在合同上敷衍了事了。 对于相互需求强烈的投融资双方来说,在实际违法违规行为已经发生的情况下,谁是备案机构,甚至是否有备案机构,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因此,如果只是呼吁监管加强对假金交易所的整治,恐怕还是不够的。 我们应该从源头入手,阻断各类发行人通过这种地下渠道借入资金的冲动和可能性,从法治的角度澄清甚至加大发行人的违法成本和成本。 从“想发就发”到“发就抓”,可以彻底封堵层出不穷的假金交易所的生存空间。
“猫捉老鼠的游戏”还没有结束,监管部门应该把重点放在那些真正的“大老鼠”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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