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国资委5月6日消息,近日,国资委印发了《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旨在完善债券发行管理制度,提高债券发行审批效率,提高债券发行全过程管理水平,防范债券违约风险。 据悉,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重点概述:
提高债券发行审批效率,变“一批一批”为年度计划管理。
要求中央企业通过发行科技创新债、碳中和碳峰债、乡村振兴债等创新产品,有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鼓励中央企业探索多市场、多币种在境外发行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严格限制信用等级低、产权低、发债利率明显偏高、债券违约风险未化解的子公司发行债券。
严禁恶意逃债。
国资委表示,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央企用好债券市场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机遇,及时抢占发债窗口,为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资金支持。 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与实体经济发展。
提高发债审批效率
记者注意到,此次管理措施的一项重要调整是,将以往“一批一批”的债券发行方式改为年度计划管理。 这一变化将提高中央企业发行高级别债券的审批效率。
管理办法明确,中央企业债券发行实行年度计划管理。 国资委结合年度预算管理,审批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年度发债计划,确定发债额度。
中央企业子公司的债券发行事项由集团公司审批和管理。 管理办法指出,中央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各级子公司的债券发行管理权限,明确债券发行管理部门、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机制。
要求中央企业用好“科技创新债”
中央企业要积极利用债券市场注册制改革、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债券品种创新等资本市场重大改革举措,发行科技创新债、碳债中性碳峰债、乡村振兴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创新品种有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记者注意到,证监会、国资委联合发布2022年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企业债券的通知。
通知指出,通过优化市场服务运行机制、监管考核标准、融资决策程序,多措并举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企业债券筹集资金,积极支持中央企业发展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 在基础设施领域试点REITs,促进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
管理办法还指出,中央企业要加强对境外债券市场融资环境的研判,积极维护投资者关系和良好的国际信用评级,探索多市场、多币种发行境外债券,扩大境外债券发行规模。根据海外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制定融资渠道。
明确严禁、严控、限制的几类情形
防范债券违约风险是管理措施的另一核心内容。
据了解,《管理办法》对年度发债计划的制定与审核、重点风险公司管控、永续债管控、境外债券管理等各个环节的风险防范提出了系统性要求。债券融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违规情况。 责任等
具体而言,国资委提出了以下严禁、严控、限制的情形:
严格控制资产负债率超过警戒线、持续经营亏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的央企债券发行额度;
严格限制信用等级低、持股比例低、发债利率明显偏高、债券违约风险未化解的子公司发行债券;
重点控制信用等级较低、债券规模较大、现金流紧张、经营指标明显恶化的子公司发行债券;
严禁因过度融资而积累无效资金,严禁闲置资金、由实向虚、挪用资金、违规套利;
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债券违约风险防控,严禁恶意逃避和注销债务,维护投资者关系和市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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