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问题,是《基金法》修订和《证券法》等其他法律的协同问题。何艳春特别提到了基金业法治化建设的几个关键节点。希望《基金法》下一次修订能“立足基金超出基金”,着重调节基金业内关系的同时,改善基金业的外部环境,为《基金法》的进一步完善留出空间,为《基金法》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对接留好接口,并通过《基金法》的修订推动相关法律法规朝着更有利于基金业发展的方向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