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给投资者赚不到钱,一分钱都不应该收,我们只应该收取赢利后的业绩表现费,共赢才能长久。申请人作为投资人绝非消法意义上的“消费者”,更不能只接受投资收益、拒绝承担投资损失。
不过记者注意到,这些业绩排名靠前的基金中,竟有产品出现了清盘风险。多只成立不满一年的基金冲上分类业绩榜前三业绩靠前的产品面临清盘风险不过,也不是所有的次新基金都能有类似的表现,有的产品反而是快速走向清盘,甚至上述业绩排名靠前的基金中,有的竟也面临着清盘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