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知》中,信托业务被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慈善公益信托,共三大类25小类。与之相应,我们再尝试探讨,信托业务三分类出现的必然性。二是不同国家信托具体业务形态虽无定式,但均是在信托法律架构上开展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