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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09:56:02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4-03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广东明珠2023年度暨
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包管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报告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6月14日(星期五) 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6月06日(星期四) 至06月13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0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陈诉》(全文及摘要)、《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陈诉》。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结果、财政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6月14日 下午 15:00-16: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结果及财政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6月14日 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到场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黄丙娣、独立董事黄桂莲、董事兼财政总监饶健华、董事会秘书张媚(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到场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6月14日 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到场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6月06日(星期四) 至06月13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措施
联系人:张媚
电话:0753-3327282
传真:0753-3338549
邮箱:600382@gdmz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检察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到达9%暨回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包管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报告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8亿元(含),不凌驾人民币3.76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凌驾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陈诉书》(公告编号:临2023-05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6月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9,884,443股,占公司总股本769,205,771的比例约为9.09%,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2,939,645股。回购的最高价为4.79元/股、最低价为3.5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08,819,947.5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