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21-07-27 09:20:09财经网金融讯 7月26日消息,央行成都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成银罚字〔2021〕16号)显示,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被罚款630万元,4名相关责任人累计被罚23.5万元。
此外,刘波(时任新网银行副行长)被罚款9.5万元。对新网银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
李秀梅(时任新网银行B2C消费金融部总经理)被罚款 8.5万元。对新网银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
刘刚(时任新网银行合规总监兼法务合规部总经理)被罚款4.5万元。对新网银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2.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郭军(时任新网银行存款理财部副总经理)被罚款1万元。违法行为类型:对新网银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