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21-07-08 10:43:15财经网金融讯 7月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发布新一轮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开信息显示,广西监督局对华安财险一家分公司及四家支公司一连开出5张罚单,合计90万元。
一天收到5张罚单实属罕见。
决定书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百色中心支公司、桂林中心支公司、南宁市新民支公司,及南宁市江南支公司涉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及财务造假,违犯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广西监督局依法作出惩罚。
不仅如此,华安财险涉案主要负责人也受到了警告及处罚。决定书显示,广西监督局对负责人陈冲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陆声文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莫鸿彬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冯振伟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以及刘贤交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