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21-06-30 08:54:15农信社改革在不断加快脚步,6月份,又有多家农信社的改制获得了新的进展。
据银保监会官网显示,6月份过去的28天里开业获批的银行有10家,其中,包括黑龙江桦南农村商业银行、云南剑川农村商业银行、平顶山鹰城农村商业银行等在内的8家农商行由农信社改制而来。
农信社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的工作正在持续推进。根据银保监会公开信息统计,2021年来,已有22家农商行获批开业,农信社改制显然已是大势所趋。
新网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指出,应从三个方面提升农商行治理能力:“一是加快省联社体制改革;二是提升农商行治理能力;三是多渠道防控各类风险。”
今年6月份8家农商行开业获批复
从6月份被批复开业的10家银行来看,有8家农商行的前身是农村信用社。完成股份制改革,预示着农商行进入到经营管理与发展的新阶段。
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末,我国共有农商行1478家,占全部农信机构的66.34%,且安徽、江苏、湖北、山东、江西、湖南等六省市的农信社已全部改制为农商行。
2021年来,已有22农商行获批开业。显而易见,农信社改制正在提速。
去年是农信社改革的深化之年,在201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已明确提出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今年以来,农信社改革的脚步也在不断加快。
早在2003年6月,《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正式公布,新一轮农信社全国改革试点开始。
在10多年的农信社改制进程中,从地域上来看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在全国农信系统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和安徽、湖北、江苏、山东、江西、湖南、广东和青海8个省份农信社改制成农商行的任务已经完成。
农信社改制意义深远
公开资料显示,农村信用社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通过社员之间的信用互助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融资需求。80年代后,农信社成为中国农业银行基层机构,在其领导下开展农村金融业务。1996年8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转而作为独立法人经营的金融机构,其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然后按合作制原则加以规范。
农信社成立的最初目的就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村、农民、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央行秉承“农民在资金上互帮互助”的原则在农村的网点改制成农信社,有能力的社员将闲散资金存到农信社、有贷款需求的社员可以从农信社申请贷款,这样一来就盘活了农村闲散资金。
但是,“社员之间的信用互助”也带来了最直接的弊端,包括不良高企、产权不清、管理落后,经营状况堪忧等诸多问题。
诸多问题之下,农信社改革成为必然。最早在2000年8月份,江苏省开展了农信社改革的试点工作,并于2001年9月组建了全国第一家省联社——江苏省农村信用联合社。2001年11月27日,张家港农商银行挂牌成立,成为全国首家在农信社基础上改制组建的农商银行。
改革的落脚点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中去。股份制改革的实施,有助于理顺经营管理工作机制,通过体制的转变,促进机制的转换,从而带动经营管理工作实现质的飞跃,更有利于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三农”金融服务需求。
改制之路任重道远
曾在2010年,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蔡友才在《农信社应实现彻底商业化改革》一文中提到:“现在我国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改革不需要再进行“农信社-农合行-农商行”梯次推进,建议对农村信用社实行以组建地市农商行为主的彻底商业化改革。
彻底的商业化改革工作对于农村信用社而言是一次体制上的变革,同时也对配套的网络科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原有的单一、僵化、狭窄的服务方式和服务渠道已经不能适应股份制改革发展的需要,必须在服务意识、品牌意识、创新意识等方面取得进一步的突破。善于通过现代化科技手段的创新和应用,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电子化、信息化和系统化水平,提供与股份制改革发展相适应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新网首席研究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指出,应从三个方面提升农商行治理能力:“一是加快省联社体制改革。对多数省区而言,建议采用省农商联合银行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省联社改制成为省农商联合银行,同时保持县域法人地位不变。省农商联合银行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入股,承接原省联社职能并承担部分经营功能,可牵头成立科技服务子公司,申请金融业务资质和牌照(如理财子公司牌照);二是提升农商行治理能力。加强股东资质管理,优化股东结构,加强董监事会建设,强化监事会监督作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发挥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及监事会等作用,严格约束股东行为,对关联交易加强审计,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将不规范的关联贷款拒之门外;三是多渠道防控各类风险。在改革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化解农信机构各类风险。”
“农信机构还要积极适应并全方位应用金融科技,在改革中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金融科技是金融业转型发展的关键变量。在改制或上市过程中,还可以适当引入金融科技公司作为农商行战略投资者,以股权为纽带加强金融科技深度合作与应用。”董希淼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