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21-01-05 14:03:28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井冈山农商银行一名员工犯集资诈骗罪获刑。
经审理查明,2017年1月至2019年11月期间,被告人张某豪利用其井冈山农商银行员工身份,以做银行信贷“过桥”业务、承包新农村建设工程、资金周转为由,承诺支付3至4分的高额利息,向张某等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集资。
张某豪将所得集资款用于支付高额借款本息、购买二手豪车、高档手表、手机游戏装备、打赏抖音主播。造成集资人损失2768.2594万元。
案发后,部分被害人对被告人张某豪的行为表示谅解,出具了谅解书。
根据井冈山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证明,被告人张某豪于2013年4月开始在该单位工作,2017至2019工资收入共24.5万元。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诈骗金额为人民币2768.2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