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18-06-19 19:39:256月15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山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银监罚决字〔2018〕6号)发布了关于浦发银行太原分行及相关人员的处罚信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存在贷款形态反映不真实,人为将正常、关注类贷款调整为次级类贷款进行不良资产转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山西银监局决定对浦发银行太原分行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对浦发银行太原分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阎炳警告。
山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晋银监罚决字〔2018〕6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阎炳 | |
单位 | 名称 | 浦发银行太原分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白海忠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贷款形态反映不真实,人为将正常、关注类贷款调整为次级类贷款进行不良资产转让。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浦发银行太原分行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对浦发银行太原分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阎炳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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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山西银监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8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