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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重庆市高新区营业部违法虚挂业务 套取代理手续费

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18-06-04 14:11:19 

6月1日 银保监会网站上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经查,人保财险重庆市高新区营业部存在以下违法行为:caN财经新闻网

2017年1月至9月,人保财险重庆市高新区营业部员工唐世杰将中国腾渤联合控股公司介绍的车险业务虚挂为专业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人业务,套取代理手续费。caN财经新闻网

人保财险重庆市高新区营业部唐世杰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直接责任。caN财经新闻网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人员调查笔录、相关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caN财经新闻网

综上,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caN财经新闻网

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我局决定对人保财险重庆市高新区营业部罚款6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我局决定对唐世杰警告并罚款2万元。caN财经新闻网

附原文:caN财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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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保监罚〔2018〕21号(人保财险重庆市高新区营业部,唐世杰)caN财经新闻网

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caN财经新闻网

渝保监罚〔2018〕21号caN财经新闻网

当事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业部(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重庆市高新区营业部”)caN财经新闻网

营业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68号4栋第22层caN财经新闻网

主要负责人:李云久caN财经新闻网

当事人:唐世杰caN财经新闻网

身份证号:50010319890517****caN财经新闻网

职务:人保财险重庆市高新区营业部员工caN财经新闻网

住址:重庆市渝中区枇杷山正街5号****caN财经新闻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人保财险重庆市高新区营业部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caN财经新闻网

经查,人保财险重庆市高新区营业部存在以下违法行为:caN财经新闻网

2017年1月至9月,人保财险重庆市高新区营业部员工唐世杰将中国腾渤联合控股公司介绍的车险业务虚挂为专业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人业务,套取代理手续费。caN财经新闻网

人保财险重庆市高新区营业部唐世杰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直接责任。caN财经新闻网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人员调查笔录、相关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caN财经新闻网

综上,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caN财经新闻网

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我局决定对人保财险重庆市高新区营业部罚款6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我局决定对唐世杰警告并罚款2万元。caN财经新闻网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caN财经新闻网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caN财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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