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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消费金融因“以贷收费” 被上海银监局罚款138.68万元

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18-05-29 11:45:53 

据中国银保监会官网,近日,上海银监局对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中银消费金融”)作出合计138.68万元的行政处罚。71A财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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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被罚当事人为中银消费金融,其主要负责人是黄志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2016年7月,中银消费金融在办理部分贷款时,存在以贷收费的行为。”71A财经新闻网

上海银监局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对中银消费金融作出警告,并罚没人民币合计138.68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4月17日。71A财经新闻网

凤凰网WEMONEY注意到,《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对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明确规定了4种“不得行为”: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行为。71A财经新闻网

同时,若金融机构有前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该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1A财经新闻网

公开资料显示,中银消费金融成立于2010年6月,是经中国银保监会获准建立的全国首批消费金融公司之一,也是上海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中国银行是其第一大股东。据悉,中银消费金融2017年营收超40亿元,净利润达13.75亿元,成为2017年净利润最高的消费金融公司。71A财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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