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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城市商品房项目交付保障攻坚战
“当前,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调整过程中,一些在建、已销售的商品房项目面临交付困难,如果已售出的住房项目烂尾,将严重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影响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表示。为切实保障住房交付,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将打响住房交付保障攻坚战。住房为城镇商品房项目。 工作计划。
董建国介绍,通过摸清底线、分类处置、司法支持、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打好城镇商品房项目交付保障攻坚战。 一是市政府要全面排查全市在建和销售的商品房项目,自下而上彻底排查,找出交付困难的项目,准确把握存在问题,建立项目台账。 二是引导项目开发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制定“一项目一政策”处置方案。 三是对于需要司法处置的项目,当地人民法院将及时受理相关案件,提高司法处置效率; 对重点项目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支持项目建设和交付。
董建国表示,确保住房交付,必须以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 住房保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要打好保障商品房工程交付的攻坚战,防范烂尾工程风险,推动工程按时优质交付,让群众按合同按期拿到验收合格的住房。
“为落实《规划》,国家、省、市三级均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实行归口办公,协调推进工作。我们将齐心协力,狠抓落实,集中力量是时候打一场确保住房交付的攻坚战了。”董建国说。
对于合规“白名单”项目,“贷款一律贷”
董建国表示,确保住房交付,要充分利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将项目纳入“白名单”,提供融资支持。 市政府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的项目“全部进展”,商业银行对符合“白名单”的项目“贷款全部放贷”,满足在建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元奇介绍,近期将印发《关于进一步运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建立健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继续落实因城施策,以城市为主体,以项目为中心,全力支持应续项目融资和竣工交付,有效保障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肖元奇进一步介绍,融资协调机制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城建、住房、金融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为组长。会员单位组成专门工作小组,进行集中办公。 市协调机制主要汇总辖区内房地产项目状况,按照条件和标准审核“白名单”项目。 对于暂时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项目,要督促有关方面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解决相应问题,使其符合“白名单”项目条件和标准。
“白名单”由房地产项目公司自愿申报,由所在市的区县预审并提出名单。 市协调机制组织筛选审核,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纳入“白名单”。 对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要落实整改,推动问题解决,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此外,市协调机制要负责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流程,合理确认预售监管资金数额。 同时,要强化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责任。
加大力度支持存量土地盘活利用
妥善处置闲置土地等现有房地产用地,也是保障住房交付工作的关键内容。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红表示,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自然资源部正在准备出台妥善处置闲置土地、盘活现有土地的政策措施,支持地方政府妥善处置闲置土地和盘活现有土地。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收回、征用等方式流转土地。 清理闲置住宅用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同时,推动节约集约用地,防范化解风险,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主要有两条线:一是严格依法处置闲置土地,二是加大对存量土地盘活利用的支持力度。” 刘国洪表示,一方面,支持企业优化发展。 主要目的是消除开发建设障碍,合理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等原因造成的违约责任,让企业按程序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更好适应市场需求。 另一方面,促进市场流通和转让。 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土地二级市场作用,支持提前登记转让和“带押转让”,鼓励转让或合作开发。 同时,支持地方政府以合理价格收回土地。 主要目的是支持地方政府按照“按需购买”的原则,以合理价格收回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刘国洪介绍,具体政策中,有多项支持措施。 建立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收回征地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给予财政支持。 收购已竣工的商品房,以及恢复征用现有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经市、县人民政府确认,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现有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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