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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制定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 与此前监管措施相比,新规定对提高准入标准、加强公司治理监管等主要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将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3亿元提高至10亿元。
就在新规生效前夕,部分消费金融公司大股东已开始筹划增资以满足监管要求。 例如,长沙银行和宁波银行分别于3月和4月宣布对旗下消费金融公司增资。
不过,券商中国记者发现,截至发稿,仍有不少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比例未达到监管新要求。
大幅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早在一个月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办法》时表示,此次修订主要涵盖完善准入标准、加强业务分类监管、强化公司治理监管、加强风险管理等五个方面。三是加强消费者监管。 保护。
综合来看,《办法》的诸多具体要求引起了业界的关注,也为当前消费金融行业的整顿指明了方向。
一是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原来的3亿元提高到10亿元;
二是主要投资者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到不低于50%;
三是加强合作机构管理,实行名单制和分类管理,按照适度放权的原则,慎重选择合作机构;
四是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如适当降低贷款利率、规范催收行为等;
五是规范公司治理,如在董事会中设立独立董事、实行高管薪酬延期支付等。
惠誉评级此前表示,《办法》的出台表明监管机构旨在推动大股东加大对消费金融子公司的参与和支持力度,这与国家总局对其他类型机构的监管方向一致。金融监管。
惠誉认为,新规收紧了对消费金融公司风险管理、资本和杠杆率的监管要求,可能会提升消费金融公司的信用状况。 它还将对与这些机构相关的消费金融资产支持证券产生积极影响,因为可靠的信用状况将增强服务的连续性。
招商联盟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向券商中国表示,提高消费金融公司准入门槛符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的精神。有利于从源头上保障消费金融公司股东素质。 ,压实大股东责任,也有利于维持消费金融市场适度竞争格局。
董希淼认为,新规凸显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针对消费金融公司客户群下沉、消费者金融素养一般的情况,要求建立健全消费者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合作机构管理,强化消费者适当性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征集管理职责。
近半机构仍不符合新规
截至目前,我国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已达31家,其中大部分以商业银行为主要投资者,也有一些由互联网公司发起设立。 截至2023年底,31家消费金融公司贷款余额超过1.1万亿元,服务客户数超过3.7亿人次。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办法》给出的最新要求,目前尚不清楚这些规定是只适用于新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还是现有的消费金融公司。 究竟是“新旧分离”,还是设立“过渡安排”,仍需监管进一步明确。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此前回答记者提问时也表示,对行政许可工作过渡、实收资本达标时间等相关规定进行解释和过渡安排,降低担保增信贷款比例的期限、“咨询”、“代理”等业务范围拟在《办法》的配套通知文件中予以明确和详细说明。
有行业研究机构认为,这些要求可能会促进消费金融行业更多的股权重组,未来行业可能会出现股权转让和增资的趋势。 同时,监管机构将提供整改过渡期。
对比《办法》与最新注册资本、主要投资者持股比例等要求,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现,近三分之一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仍不符合10亿元最低标准。 包括长沙银行、北京银行、成都银行、晋商银行、盛京银行等多家A股或H股上市银行参股的消费金融公司。
从出资比例来看,包括中国银行、杭州银行、上海银行、中原银行等上市银行旗下的消费金融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50%的公司有14家,部分现有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50%。 资产和营业收入不符合标准。
新规发布后不久,不少银行加快了消费金融公司增资步伐。 3月25日,长沙银行公告称,拟向控股子公司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增资不超过5.61亿元; 同日,长银五把消费金融第三大股东同程控股发布公告称,拟向湖南长银五把消费金融增资不超过5.61亿元。 其自有资本将对参股子公司长银五霸小金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1.5亿元。
4月10日,宁波银行还发布公告称,该行与宁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拟共同向宁银消费金融增资。 该行计划出资12.26亿元。 宁波银行表示,此举是“进一步提升宁银消费金融市场竞争力,满足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事实上,该行已于2023年进行了一轮增资,增加注册资本20.11亿元。
去年多家消费金融公司业绩下滑
近期,随着多家上市银行披露2023年年报,多家银行业消费金融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也被披露。 据中国证券报评述,已披露的消费金融公司普遍实现了营收增长,但也不乏不少机构净利润出现大幅下滑,部分刚刚开业的公司出现了亏损。
从营收来看,五家披露的公司均实现了增长,增幅在11%至194%之间。 营收增速最高的前三名公司分别是宁银消费金融、哈尔滨消费金融和中邮消费金融,同比增长分别为193.96%、19.59%和14.95%。
2023年,不同银行持有的消费金融公司净利润将呈现较大差异。 例如,宁银消费金融净利润猛增,同比增长676.9%; 中银消费金融、兴银消费金融净利润分别下降18.14%、16.89%。
不过,宁银消费金融2023年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上年基数较低。 2023年也是公司更名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 2021年12月,宁波银行以10.91亿元收购华融消金70%股权,次年再次增持至76.67%。 2022年8月,更名为宁银消费金融。 2023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02亿元。
净利润同样快速增长的消费金融公司包括北银消费金融、阳光消费金融和中邮消费金融。 其中,北银消费金融2023年净利润1.18亿元,同比增长35.6%; 阳光消费金融净利润1.71亿元,同比增长26.67%; 中邮消费金融净利润5.22亿元,同比增长17.83%。
从净利润规模来看,招联金控无疑是当前消费金融公司中的“王者”。 去年,公司净利润达到36亿元,同比增长8.14%。 兴银消费金融虽然以净利润20.72亿元排名第二,但较上年减少4.21亿元。 中银消费金融净利润5.37亿元,也较上年有所下降。
此外,建设银行持股83.33%的建信消费金融将于2023年6月正式开业。建信消费金融也是继中银消费金融之后第二家国有大行控股的消费金融公司。 开业六个月来,公司亏损约6500万元,去年底总资产达73.08亿元。
从资产规模来看,去年上市银行对消费金融公司的参股也呈现普遍增长。 除阳光消费金融总资产下降外,其他八家已披露的公司均实现快速增长。
其中,宁银消费金融的总资产增幅甚至高达461%。 截至去年底,公司总资产达456.71亿元,贷款余额421亿元。 哈尔滨银行消费金融总资产增长40.27%至213.74亿元,贷款余额202.6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4.46%。
截至发稿,2023年末总资产超过500亿元的银行业消费金融公司共有4家,分别是招商联合金融1764.21亿元、兴银消费金融869.31亿元、中银消费金融869.31亿元。 742.99亿元,中邮消费金融。 582.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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