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4月3日晚间,鼎新通信回复上交所问询,一一回应国家电网招标采购“熔断机制”对公司的预期影响等问题,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建华的离婚分配协议是否涉及公司股权。 。
3月29日晚间,鼎新通信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月27日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通知,因公司涉嫌违规,国家电网决定自2月18日起暂停运营。 ,2024年。即日起,对公司所有采购类别启动招标采购“熔断机制”,对公司涉嫌违规行为展开调查。
公司披露公告当晚,证监会立即对该公司立案,交易所也进行了公开问询。 据悉,交易所已就公司披露文件反映的相关问题启动纪律程序,并正在依法依规处理中。
“熔断机制”或将影响公司未来3至4年营收
据了解,鼎信通讯涉嫌违法行为与一起贿赂事件有关。 2023年12月27日,湖北省荆门市夺道区人民法院(2023)E0804行初309号判决书裁定,李某华受贿,涉及公司原员工向其行贿,邢某。
“本案涉及事项均为前员工个人行为,公司并未授权或指示前员工行贿,公司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件或被要求配合司法、纪检部门的调查”部门,相关生效判决并未要求公司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原员工尚未被判刑。” 鼎信通讯表示。
对于本次事件中公司信息披露严重滞后的情况,鼎信通讯回应称,接到通知后,公司立即通知了公司董事长王建华、总经理曾繁一、董事会秘书葛军、副总经理袁志双(简称“相关负责人”)。
期间,经过讨论分析,相关负责人初步认为公司不存在舆论提及的行贿问题,并相信国家电网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对公司的调查,解除对公司的处罚。公司的“熔断机制”。 同时,根据公司近三年国家电网中标情况,预计“熔断机制”对公司2024年一季度中标金额影响较小,不会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且本年度一季度中标金额通常不能完全确认为当年收入,因此公司并未披露收到通知后。
那么,暂停产品和服务招标资格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当前业绩有何影响?
鼎信通信表示,根据国家电网相关管理规定,查明原因后,如供应商不承担责任的,专业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应立即通知物资管理部门终止对供应商的处理。 ; 属于供应商责任且需要对不良行为进行处理的,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时间计入不良行为处理时间。 熔断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到期后自动解除。
因此,假设熔断期为一年,根据公司近两年中标金额和国家电网收入确认情况,“熔断机制”将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合计减少未来3至4年约16.5亿元。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将减少约5.5亿元,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将减少约8.5亿元。
财报显示,鼎信通信2020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1.02亿元、28.21亿元、31.15亿元。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1.78亿元。 2023年年度报告将于4月24日披露。
因董事长离婚未能及时通知董事会股权分配事宜
3月22日,鼎信通讯发布公告称,因离婚分配协议纠纷,公司董事长王建华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2.16%的股份被冻结。
2017年1月24日,王建华与张琪签署了《离婚协议书》。 从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来看,王建华持有的鼎新通信股份中,其配偶张琪持有的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7.6%,仍由王建华持有。王建华则无需办理更名手续。 。
具体来说,王建华与张琪签署《离婚协议书》时,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避免因股份变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双方同意不交付其所持有的股份。张琪、张琪琪委托王建华对该股份行使全部股东权利。 委托期限为15年,自双方离婚之日起计算。 不受再婚、生育等影响,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解除。
同时,为了保证股权稳定,王建华同意离婚后工资收入的三分之一归张琪所有,并承诺向张琪支付1亿元现金或等值股票。 2025 年的价值。
鼎信通讯表示,因股份尚未交付,所有股东权利仍由王建华行使,王建华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未通知董事会并履行公告义务。 这种行为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
一个细节是,今年3月19日,公司提交了《青岛鼎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冻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董事会秘书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华询问离婚分配协议是否涉及上市公司股权。 王建华表示不涉及此事,仅涉及财产补偿。 因此,公告仅披露“因本人与张琪女士离婚分配,该股份被冻结”。 协议产生的民事财产纠纷……”,且《离婚协议书》中并未披露股份分配情况。
对此,鼎信通讯表示,经核实,王建华未能及时通知董事会并履行《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股份分配的公告义务,主要是其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自公司2016年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华从未减持公司股份,也不存在违反相关减持承诺或通过离婚等方式规避减持股份限制的情况。
上述离婚协议签订后,张琪因离婚协议纠纷向王建华提起诉讼。 鼎信通讯表示,本案将于2024年5月9日上午9点30分开庭审理。本案当事人张琪的诉讼请求不涉及股权分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当前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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