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3月22日晚间,青海基建龙头正平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已于当天收到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发来的《行政处罚预告通知书》。
公告显示,正平股份及6名责任人共被罚款690万元。 其中,正平股份被罚款150万元,2名实际控制人被罚款310万元,其他4名直接责任人员被罚款230万元。
今年1月,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生辉及正平股份涉嫌违反信息披露法律行为立案立案。
初步罚款单曝光了正平股份涉嫌违法的具体事实:
2020年3月,正平股份与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承包金沙县老城区河道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及沙土镇枫梅街建设项目金沙县(以下简称金沙项目)。 股份是财团的领导者。
2021年,正平股份编造《库存预计规模》、《库存预计量汇总表》和《中期价格预计规模》,编造重庆信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发”) )、循化县同森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循化同森”)、四川腾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供应商的工程量及合同履约费用有限公司膨胀了。 这种情况导致正平股份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成本5365.58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总额的1.11%; 虚增营业收入7154.11万元,占本期营业收入总额的1.40%; 和虚增的利润。 1788.53万元,占本期利润总额的11.80%。
2022年上半年,正平股份通过编造《库存预估规模》、《库存预估数量汇总表》和《中期价格预估规模》,对重庆信发、讯华同森两家供应商的工程量和虚增金额进行了虚构。 “合同履行成本。 该情况导致正平股份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成本1014.91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总额的1.05%; 虚增营业收入1353.22万元,占本期营业收入总额的1.41%; 实现利润338.3万元,占本期利润总额的11.11%。
上述违法事实有财务凭证、相关业务信息、公司公告、相关人员询问记录、情况描述等证据证明。
青海监管局认为,正平股份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金生辉时任正平股份董事、副董事长,负责公司投融资管理、大额支付管理和重大投资项目管理。 其安排、指导虚增金沙项目供应商工程量、虚增合同履约费用等事项,并负责人签署了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书面确认书并保证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其未勤勉尽责,是上述报道虚假记载的直接责任人。 金生辉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安排、怂恿虚增金沙项目供应商施工量、虚增2021年度履约成本等事项,导致正平股份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构成《证券法》第197条“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发生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有关事项导致上述情形发生”第二款所称行为。
金胜光作为当时的正平股份董事长、总裁和实际控制人之一,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其签署了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书,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其勤勉尽责,是上述报告中虚假记载的直接责任人。
信息显示,金胜光、金胜辉为兄弟关系,仍为正平股份实际控制人。 另一位实际控制人李建立与金胜光为夫妻。 同时,截至去年三季度末,金胜光、金胜辉仍为正平股份前两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7.33%、6.61%。 当时,公司股东人数约为35,000人。
此外,根据行政处罚预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包括:时任金沙县老城段河道治理PPP项目总承包部总经理任发伟; 王丽英,时任正平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 时任正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鲜八吉,时任正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副部长; 李长兰,时任正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正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鉴于上述违法行为,上市公司及多名原高管受到处罚。 不过,监察局也指出:“本案当事人可以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主动供述我局不知情的违法行为。”
根据最新处罚结果:
1、正平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150万元;
2、对金生辉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30万元,其中,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行为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3、给予金胜光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4、给予任发伟警告,并处70万元罚款;
5、给予王丽英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
六、给予鲜八吉、李长兰警告,并处以人民币五十万元罚款。
对于事件影响,正平股份表示,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预告》涉及的情况,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规行为强制退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正平股份主营业务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开发、有色金属开采。 2016年9月,正平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 近年来,公司业绩大幅下滑,股价也徘徊在低位。 今年春节前,正平股价一度跌至1.59元/股的历史新低。 节后该股出现反弹,截至目前股价上涨近51%至2.8元/股。
正平股份此前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3.2亿元至-4.6亿元。
对此业绩,公司解释称,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当地政府削减基建投资等因素影响,公司在手订单减少,新中标项目尚未形成较大产值。 此外,部分在建项目受征地拆迁影响,业主单位资金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导致建筑业务收入和毛利率下降较大。 2023年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其他费用与往年相近。 同时,部分业主因资金紧张,对公司承接的项目计量审批和工程费缴纳工作存在滞后。 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对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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