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就《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格标准(人身保险方向)(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业界征求意见。 同时,还印发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格等级标准培训考试大纲(人身保险方向)(征求意见稿)》、《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自律规则》等文件。 《人身保险产品销售授权管理(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此举是为了全面提高保险销售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建立健全销售人员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制度。 这是继去年11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讨论稿,正式征求相关等级标准意见后。
销售能力资质分为四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根据草案,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是指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工作的从业人员、个人保险代理人等以其他形式就业纳入销售人员管理、保险代理机构从事保险代理人工作的人员、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经纪人等。经纪人员。 与上一版征求意见稿相比,意见稿将销售能力资格等级要求范围从征求意见稿时的“个人保险代理人”扩大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
目前,保险销售人员不分等级销售人身保险产品。 这种情况未来将会改变。
根据意见稿的编制说明,将人身保险销售人员能力等级分为四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每个级别建立相应级别人身保险销售人员的职业画像,具体如下:
四级:具备基本的保险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在指导下开展产品化的保险销售业务,协助签订保险合同并提供相应的客户服务。
三级:具备丰富的专业保险知识和基础金融知识,能够识别和评估客户个人和家庭风险的各种风险,激发客户的保险需求,掌握保险销售的专业技能,独立开展保险销售业务并产生持续稳定的业绩。
二级:具备全面深入的保险专业知识和丰富的金融专业知识,能够从财富管理的角度分析客户面临的风险并激发保险需求,精通专业的保险销售技巧,能够引导低层次人员开展保险销售业务,业绩水平良好。
一级:具备全面的金融专业知识,精通各项专业技能,能够组织团队培训和销售管理,能够分析评估客户财富管理需求,提供财富咨询服务,具有优秀的绩效水平。
每个能力级别的申请应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包括学历、经验年限、诚信记录等基本要素。 符合资格的人身保险销售人员可直接申请三级,三级及以上将逐步获得。
例如,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四级: (一)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或者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 (2)完成四级参考训练学时要求。
从三级开始,对保险销售人员的诚信资质有了明确的要求。 一级申请要求最高,包括获得二级保险销售能力资格后,必须从事保险销售工作满4年,或者必须具有符合条件的高级职称。具有专业对应关系,并取得二级保险销售能力资格后,须累计从事保险销售工作2年以上。 除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外,还须完成一级参考培训学时要求,且5年内无违法失信信息记录。
在鉴定方式上,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以笔试、上机考试等为主,主要考核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掌握的基本要求、相关知识要求和技能水平; 综合评价主要针对二级和一级,综合评价和评审通常通过申请材料的审核、答辩等方式进行。四级和三级的评价方式主要以考试为主,二级的评价方式以考试为主。一级为考试与综合复习相结合。
从岗位要求来看,四级、三级、二级、一级的技能要求及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较高级别覆盖较低级别的要求。
根据意见稿编制说明,等级标准编制原则坚持合规导向、职业导向、客户导向、技能导向、规范导向。
人身保险销售的分类早已布局。 2020年5月,原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保险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 《专业中介机构》,明确要求对销售人员的资质进行严格管理。
去年9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在销售业务下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自身的保险销售能力资质。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的能力评级框架。 管理系统,对所属保险销售人员进行分级,并与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分级管理系统对接,根据销售能力和资质实施差异化授权。
2022年10月,保险行业协会向行业发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建设方案》,启动各项标准规范建设。 此次销售能力资质等级标准征求意见,是对此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人身保险销售授权分级。 没有等级,只能销售一些短期产品。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当天还发布了《人身保险产品销售授权管理自律规则(征求意见稿)》。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人身保险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实行授权管理。 适用本规定。
《自律规则(征求意见稿)》以能力等级高的销售人员多授权、能力等级低的销售人员少授权的原则,根据能力等级设定了每个能力等级对应的产品销售授权范围。产品复杂性和销售风险。
对尚未取得胜任资格等级的销售人员,可授权其销售保险期限为一年及以下的产品,但有保证续保条款的产品除外。
销售更广泛的个人保险产品需要各级授权。 根据《自律规则(征求意见稿)》,在各能力级别授权方面,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明确各能力级别销售人员相应产品的销售授权范围。 授权范围如下:
能力三级: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普通人寿保险、普通年金保险、分红保险、万能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能力二级:意外险、健康险、普通人寿保险、普通年金保险、分红保险、万能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投资相连保险、变额年金保险。
能力级别一:所有人身保险产品。
两种以上产品组合销售时,按照“上级产品不上级产品”的原则确定销售授权。
为兼顾销售人员专业学习和市场实践的需要,《自律规则(征求意见稿)》允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建立销售人员预授权管理机制,但应符合并在预授权期间按照相应的管理要求加强销售。 风险管理。 同一销售人员在每个级别不得获得多次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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