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申春耀向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并宣布立案审查典型案例数。 其中就有“全面禁放烟花爆竹违法”的案例。
报道在谈及此案时称:“一些地方法规规定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一些市民和企业对全面禁止提出了审查建议。”
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没有全面禁止,符合质量标准。 同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 地方有关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符的; 关于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烟花爆竹、用火问题存在认识分歧,在实践中执行起来困难重重。 应根据上位法的精神进行修改。
报道称,经沟通,制定部门同意尽快修改相关规定。
此案发布后,引起网友关注和热议。 一时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法”一词登上热搜榜。
很多网友支持燃放烟花爆竹。 “以前的除夕夜很热闹,现在却很安静,反而没有过年的感觉了。” “不像每天都放烟花,新年快乐。” “燃放烟花爆竹要适度,禁放烟花爆竹不仅是大家的心声,也符合我国的传统。”
网友们针对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火灾隐患提出了建议。
有网友表示,“建议划出区域,让大家注意消防安全,不要因噎住而停止进食。” “建议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控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开放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有网友进一步建议,“具体时间或地点可以适当开放,合理安排区域和时间,做好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把年味还给大家。”
据此前媒体报道,禁燃烟花爆竹可以追溯到1988年。但直到2015年,严重的雾霾和空气污染问题才让人们对禁燃烟花爆竹达成共识。 一些地方相继出台了“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燃烧令”。
例如,2021年,辽宁省盘锦市政府发布《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4月20日,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2年,山东省东营市环境保护工委办公室也发布紧急通知,决定自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全市禁止销售、燃烧、燃放烟花爆竹。
值得一提的是,到2023年初,多地调整放松了“全面禁止燃烧、销售烟花爆竹”的政策。
2023年初,河南、广东、山东、辽宁等地变“禁”为“限”,规定人们在特定时段、特定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引导人们科学合理燃放烟花爆竹通过细则规定,一度引起关注。 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正如一些媒体新闻评论所说,各地禁燃烟花爆竹无非是迫于环境压力和安全风险。 不过,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划定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区域以及采取安全措施,也是各地的成熟经验。
中国人民辛苦了一年,应该享受新年的喜悦,有权利仰望绚丽的烟花。
现在,2024年春节前,各地要以全国人大法工委发声为契机。 是时候结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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