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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此前公告,合纵科技将于2022年11月10日起开始实施股份回购计划,计划在12个月内斥资2000万至4000万元回购股份。 然而一年后,回购期限已满,合纵科技却并未实施回购。
对此,合纵科技解释称,一方面,公司重点发展和实施风电、光伏、储能等智慧能源相关的EPC业务及相关装备制造,而公司实际资金使用情况和储备需求增加。 另一方面,回购期间,特别是受2023年以来行业环境、市场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板块营收和毛利润大幅下降,导致公司利润大幅下滑。公司业绩下滑,融资难度加大。 造成一定的流动性压力。 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发展,优先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无法完成本次回购。
北京证监局在《关于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合众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对合纵科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合纵科技改正。 ,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同时,北京证监局要求合纵科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按照整改期限完成相关回购事项。
合纵科技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 将按照北京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切实加强《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责,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管频频释放严格监管信号
深交所在11月17日向合纵科技发出的关注函中指出,合纵科技的行为涉嫌违反《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合纵科技予以严肃处理。对市场产生负面影响。 深交所将对合纵科技及涉及违规行为的关联人启动纪律处分。
同时,深交所进一步询问公司未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初步制定回购方案的目的,包括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18.83亿元元。 请进一步说明公司未完成本次回购计划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及是否计划采取进一步相关措施完成上述回购计划; 还说明公司在制定回购计划时决策是否足够审慎、回购价格、回购计划期限及其他相关安排是否合理。 公司及提议人是否利用回购计划炒作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等。
11月28日,合众科技发布《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及《关于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拟延长实施期限回购公司股份的期限为8个月,即2022年11月11日至2024年7月10日。此外,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列出未来12年的大额资本支出需求月内,提前安排预留资金2000万元至4000万元,用于分期回购股份。
这意味着,在严格监管下,合纵科技需要在未来八个月内完成此前的回购承诺。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监管频频释放严格监管信号。 在近日召开的审计案例表彰奖励会上,证监会再次强调资本市场监管要保持“从严基调”。 证监会表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必须坚持“零容忍”执法不动摇、毫不放松,检查执法必须“有刺”,重点全面加强监管,依法查处欺诈发行和金融交易行为。 制假造假、操纵市场、违规减持等重大违法行为,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有效增强了市场信心。
证监会11月17日发布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关于证监会制度》透露,证监会稽查局将结合证监会系统打击精准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严重干扰资本行为。 涉及实施重大市场改革、影响市场平稳运行、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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