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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神药业是一家专业从事中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主要产品为中药配方颗粒和中成药。 公司于6月20日收到深交所首轮审核问询函,并于8月31日向保荐人浙商证券提交回复。
本轮问询中,深交所共提出8个问题,涉及行业政策、业绩规模、经营稳定性等; 实际控制人及赌博协议; 营业收入和客户; 销售费用; 其中,与很多药企类似,学术推广费依然是询价的重中之重。
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2年,百参药业每年的市场推广费和学术推广费分别为2.63亿元、2.88亿元、2.41亿元,合计7.92亿元; 年收入分别为5.5亿元和6.25亿元。 5.62亿元。 这意味着该公司平均每年的营销和学术推广费用占其收入的45.58%。
更引人注目的是,在这份回复中,有大量用红色突出显示的文字,这在IPO公司问询和回复中极为罕见。 发行人和保荐人均未对相关字体变更作出特别说明。 一些投行人士认为,这很可能是因为上传了错误版本的文件,将尚未校对的草稿文件错误地上传为最终版本。
具体来说,红色突出显示的相关文字基本集中在第三个问询问题第九个环节“关于营业收入和客户”“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质量控制、内部审计部门发表明确意见”内容主要涉及申办者的质量控制和内审部门的具体验证流程。
目前,因百神药业于9月14日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深交所决定于9月22日终止百神药业IPO审核。
保荐机构应严格控制责任
在全市场对确保上市公司“进门”的深切期待下,如何履行职责、把握主要矛盾,成为广大保荐机构面临的重要问题。 如果您不小心,您可能会误传草稿文件或写错公司名称。 但如果过于谨慎,可能会失去项目,并受到发行人的指责。
事实上,格林生物并不是第一家将此前IPO撤资归咎于保荐人的上市公司。
今年5月17日,恒兴新材(9月25日在上交所挂牌)回复交易所IPO审核询问时表示,2021年1月入选现场检查。原保荐机构考虑到申请材料。 存在部分关联交易信息遗漏、对自身工作质量缺乏足够信心等因素。 保荐机构担心保荐机构因工作质量可能面临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因此多次与发行人沟通撤回材料。
恒兴新材诉苦地写道:“发行人对其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充满信心,认为不存在影响发行上市条件的情况。但经原保荐人多次要求,该材料最终未能通过。”取消。” 该公司还表示,前保荐人仍希望继续为发行人再次申请提供服务,但发行人对撤回材料对其上市进程造成的影响并不满意。 拟更换保荐人重启上市工作,并在市场上选择一批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 券商最终选定了新的保荐人。
除了保证提交项目的质量外,最近还要求赞助商建立舆情管理机制。 据了解,上交所近日向证券公司发布新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情况通报》,其中指出,针对IPO公司重大舆情,保荐机构应建立舆情管理工作机制。 发行上市期间出现重大舆情的,应当及时报告。 并提出专项核查意见。 除首次备案时对发行人历史舆情进行专项核查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核查报告外,在提交注册文件时还需同步更新并提交舆情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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