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科技大发展需要创新来维持底线。 当前,全球科技创新进入前所未有的强度和活跃时期。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塑全球创新格局、重塑全球经济格局。 科学技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地影响着国家的前途命运,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地影响着人民的生活和福祉。 近年来,人工智能、基因编辑、辅助生殖等技术发展迅速。 人们在享受科技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担忧科技带来的风险和挑战。 “AI换脸”被犯罪团伙利用进行诈骗,“AI代笔”损害学术诚信,一系列因技术不当应用引发的社会热点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如果重视不够,技术创新可能会因某些伦理事件而遭遇社会反弹和公众抵制。
对于变革性技术的应用,放任其“疯狂生长”而不加以监管,显然不是长久之计; 任意禁令,让其“动摇”,就是因噎废食、废武。 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划定科技创新必要的伦理边界和价值底线,是推动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为了守住创新底线,机构需要划定红线。 近年来,我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科技伦理体系,完善多方参与、协同治理的科技伦理治理体制机制。 国家科学技术伦理委员会成立,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科技伦理治理的组织机制和价值原则。 广东、浙江、上海、江苏、北京等科技经济发达地区出台了省级科技道德治理具体实施方案。 例如,上海在科技创造法中率先推进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建立科技伦理风险评估和伦理审查机制。
但也应该看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科技伦理治理工作普遍起步较晚,还存在不规范、缺乏统一等缺点。 比如,科技伦理监督体系相对碎片化,各地科研机构伦理审查机构覆盖面窄、能力参差不齐、资质认证标准缺乏; 科技伦理治理跨领域、跨区域联动机制还不健全,相关信息预警和数据共享还不完善。 审查结果互认有待加强。
此次出台的《审查办法》明确规范和统一了我国科技道德的审查主体、审查程序、监督管理等。 不足等问题。
当然,红线一定要划定,要留有足够的发展变化空间。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总会出现新的问题。 审查机制不可能一劳永逸,而是需要与时俱进。 《审查办法》在附件中列出了需要进行伦理审查和审查的科技活动清单,并明确该清单将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这是态度灵活、充分的一个亮点。发展空间。
《审查办法》的落实并不容易。 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规定建立本制度和地方科技伦理审查监督管理机制。 它要求各类创新主体切实履行科技道德管理主体责任,也要求每一位科技人员提高科技道德意识,自觉遵守科技道德规范。
技术是发展的工具,但也可能是风险的来源。 只有完善科技伦理监督,引导科技向善,科技才能真正服务于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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